活動檢查可以評估患者圍繞運動軸的活動能力,還能反映他們在正常情況下的活動能力,以及在伴有疼痛、退行性關節病、肌肉過度緊張、扭傷或者拉傷等情況下的活動能力。靜態結構性或姿勢性查體會提供有關運動模式的線索。
正常活動範圍取決於患者的體型以及導致患者功能障礙的疾病。所以,每一類患者的活動度都是不一樣的。考慮到不同體型患者的肌肉類型和彈性不同等因素, 醫生可以對患者呈現出的總體功能障礙狀態有一個更好的認識。
在檢查過程中,醫生可以讓患者進行主動運動,也可以讓患者處於不伴肌肉收縮的放鬆狀態,醫生圍繞各個軸線在解剖區域內活動患者(被動運動) 。
問診病史後如果沒有發現禁忌證(嚴重創傷、意識喪失等),最好先從「主動運動」檢查開始, 因為主動運動檢查時,患者在症狀加重時會主動停止或拒絕進一步的活動,相對於主動運動,被動運動檢查時會明顯增大活動範圍。通過這兩種方法的檢查,醫生可以清晰地認識關節活動範圍的狀況(如嚴重程度、骨折、脫位、軀體化症狀、症狀誇大等) 。
股直肌長度:託馬斯試驗1.病人仰臥,被測側髖關節伸直,膝關節可以伸出治療床過邊緣
用託馬斯試驗測量股直肌長度的起始位置。用紅點表示測角器對準的骨標誌(大轉子、股骨外上髁、外踝)
2.在指導患者運動後,彎曲對側髖關節,使膝蓋朝向胸部。允許膝蓋完全彎曲。對側髖關節的彎曲程度應足以使腰椎緊貼支撐面(註:未彎曲的肢體是指用測角儀測量的肢體,稱為「被測」肢體。)
3.若股直肌的長度在正常範圍內,則被測的膝關節仍可保持在90度的屈曲狀態。
【課程指南】肌骨評估系列課程
本次系列課程共15講;
原價69,限時拼團價29;
支持永久復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