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利用平臺出口無牌手機騙取出口退稅

2021-02-15 出口退稅研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17)滬刑終19號

原公訴機關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詹金洵,男。因本案於2015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辯護人李易虎,浙江金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柏安,男。因本案於2015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辯護人歐群楷,廣東深法律師事務所律師。

辯護人嚴姍姍。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洪學文,男。因本案於2015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辯護人沈東駿,北京觀韜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單位深圳市炫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炫華通公司),單位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黃田社區光匯工業園B幢東梯5樓,法定代表人賴某某。

訴訟代表人陳某甲,男,炫華通公司員工。

原審被告單位深圳市盛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力泰公司),單位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廣深公路東側西部開發區光匯集團工業園B棟5樓東半層A,法定代表人詹金洵。

訴訟代表人陳某乙,男,盛力泰公司員工。

原審被告單位深圳市浩宇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宇公司),單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1006號益田花園二期20棟9樓916、918,法定代表人徐某。

訴訟代表人汪某,女,浩宇公司員工。

原審被告人陳某,女。因本案於2015年8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取保候審。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單位炫華通公司、被告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告單位盛力泰公司、浩宇公司、被告人詹金洵、陳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於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2016)滬01刑初76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不服,提出上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7年11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姚某某、劉某某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原審被告人陳某、訴訟代表人陳某甲、陳某乙、汪某及辯護人李易虎、歐群楷、嚴珊珊、沈東駿到庭參加訴訟。期間,本案經依法延期審理和延長審限。現已審理終結。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涉案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證人魏某等深圳供應商、外商的證言,涉案人員李某某、徐某、陳某某、張某的供述,炫華通公司、深圳市專科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專科科技公司)、深圳市華宇藝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宇藝龍公司)、深圳市百達通泰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達通泰公司)等4家公司通過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斐訊公司)平臺代理出口手機等電子產品的《合作協議》《補充協議》《內貿合同》《外貿合同》《報關單》《對帳單》《銀行資料》《結匯資料》《會計資料》《增值稅專用發票》《免抵退稅申報匯總及明細表》等,上海司法會計中心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偵查機關從深圳稅務機關調取的《證明材料》、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調取的《社保信息》、銀行調取的《交易明細》,偵查機關調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銀行資料》等,2016年2月14日、15日、16日對洪學文、陳柏安、詹金洵的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光碟,偵查機關出具的《案發經過》《工作記錄》、提供的《搜查證》《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筆錄》《扣押清單》以及詹金洵、洪學文、陳柏安、陳某的相關供述等證據判決認定:

炫華通公司於2012年9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賴某某;盛力泰公司於2011年8月1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詹金洵,詹金洵為上述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浩宇公司於2012年10月10日成立,原法定代表人陳某,2016年1月1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徐某(另案處理)。

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詹金洵經陳柏安、洪學文介紹,將其實際控制的炫華通公司納入斐訊公司供應鏈平臺,陳柏安等人以免收代理費、運輸費並支付部分好處費的方式,將不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個體戶需出口的手機,以炫華通公司名義通過斐訊公司平臺代理出口,從而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為彌補進項缺口,詹金洵通過支付開票費的方式,收受他人為炫華通公司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爾後將整機發票開給斐訊公司,斐訊公司代理加價報關出口後將貨款、部分退稅款支付給炫華通公司。經審計,炫華通公司通過斐訊公司平臺「配票借貨」出口無牌手機共計人民幣1.75億餘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騙取出口退稅款2,978.3709萬元。在此期間,經詹金洵、陳柏安聯繫,專科科技公司、華宇藝龍公司、百達通泰公司另設銀行帳戶供炫華通公司單獨使用,詹金洵、陳柏安亦採用上述手法,以這3家公司名義通過斐訊公司平臺「配票借貨」出口無牌手機、移動電源等電子產品共計1.31億餘元,騙取出口退稅款2,241.1069萬元。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盛力泰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詹金洵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支付開票費的方式收受倍功公司虛開給盛力泰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63份,價稅合計1,694.9631萬元,稅額246.2766萬元。

2014年4月,陳某在擔任浩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收取開票費的方式,由浩宇公司虛開給奧鈾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8份,價稅合計77.7198萬元,稅額11.2926萬元。

2015年8月20日,陳柏安到案後,協助公安機關抓捕涉案人徐某,洪學文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未掌握的犯罪事實。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炫華通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詹金洵夥同被告人陳柏安、洪學文等人,將未納稅的手機等電子產品作為已稅貨物出口,騙取出口退稅款5,219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中,洪學文參與騙取出口退稅款2,978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告單位和三名被告人實施的行為均已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告單位盛力泰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詹金洵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63份,稅額246萬餘元,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被告單位浩宇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陳某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份,稅額11萬餘元,其實施的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結合陳柏安具有立功表現、洪學文具有自首情節、陳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等情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之規定,作出如下判決:(一)被告單位深圳市炫華通科技有限公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千萬元;(二)被告單位深圳市盛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三)被告單位深圳市浩宇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四)被告人詹金洵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五)被告人陳柏安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六)被告人洪學文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七)被告人陳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八)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上訴人詹金洵及其辯護人提出,炫華通公司既沒有出口經營權,也沒有申報出口退稅,原判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錯誤,詹金洵及所控制的炫華通公司不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請求法庭對盛力泰公司及詹金洵所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減輕處罰。

上訴人陳柏安提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請求改判無罪。辯護人提出,原審法院在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中存在違法行為;原判認定陳柏安騙取出口退稅款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陳柏安主觀上並沒有犯罪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犯罪的行為,請求改判陳柏安無罪。

上訴人洪學文提出其沒有參與騙取出口退稅,且原判量刑過重。辯護人提出炫華通公司既不是報稅的主體,也不是騙稅的主體,其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存疑,且沒有證據證實該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洪學文沒有和其他同案犯商議和實施騙稅,事後從陳柏安處獲取的25萬元應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即使認定洪學文構成犯罪,應當被認定為從犯,減輕其刑罰。

三原審被告單位和原審被告人陳某對原判無異議。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現有證據能夠證實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和洪學文以及三原審被告單位和原審被告人陳某實施了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行為。從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三人有罪供述的內容看,三人供述到華強電子市場「藉機」、「收機」、支付藉機費用、與斐訊公司籤署出口代理合作協議、騙取稅款後的利潤分成等細節均能相互一致,相關內容也得到了涉案人員李某某、徐某相關供述的印證。從對上訴人多次訊問筆錄上看,不僅有上訴人剛到案時的有罪供述,也有上訴人後期否認之前有罪供述的翻供,無論是有罪供述還是否認犯罪,偵查人員均如實記錄上訴人供述的內容,證實了偵查人員對上訴人供述記錄的客觀性。從多次筆錄看,有上訴人閱看後更改的痕跡,可證明筆錄記載的真實性和上訴人供述的自願性;從公安機關提供對上訴人審訊的錄音錄像看,訊問過程中並無對上訴人刑訊逼供、疲勞審訊或誘供、逼供等,不存在非法證據排除的情形,應當採信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的有罪供述。綜上,上訴人的相關上訴理由和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不能成立。本案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性準確,量刑恰當,審判程序合法,建議本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和證據與原判相同。

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對控辯雙方意見綜合評判如下:

一、關於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及原審被告單位炫華通公司是否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問題

經查:

(1)偵查機關調取的炫華通公司、專科科技公司、百達通泰公司、華宇藝龍公司等4家公司通過斐訊公司平臺代理出口手機等電子產品的《合作協議》《補充協議》《內貿合同》《外貿合同》《報關單》《對帳單》《銀行資料》《結匯資料》《會計資料》《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的《免抵退稅申報匯總及明細表》等書證共同證實了上述4家公司通過斐訊公司代理出口手機等電子產品,並從斐訊公司獲得出口退稅款。

(2)詹金洵供述證實,2014年下半年,他和陳柏安、洪學文等人通過炫華通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具體操作是先虛開手機零部件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後將整機發票開給斐訊公司,由斐訊公司代理報關出口,他們支付代理費給斐訊公司,斐訊公司將貨款和退稅款打給他們公司。出口的手機都是在華強北等電子產品市場向沒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個體戶借的。陳柏安會找到這些深圳生產商,以支付每臺手機10元左右的費用借來出口。利潤分配是扣除開票費、代理費、資金成本、稅費等成本後,陳柏安和洪學文分得剩餘騙稅所得40%,他和潘某某分得60%。陳柏安、洪學文已經拿到了100萬元左右的騙稅款。2015年初,他和陳柏安等人繼續採用配票借貨的方式利用百達通泰公司、華宇藝龍公司、專科科技公司單獨設立的帳戶實施騙稅,退稅款亦是扣除相關成本後,剩餘「利潤」由他和潘某某分得40%,陳柏安和肖某某各分得30%。另根據偵查機關從深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調取的《社保信息》證實,2014年至2015年的社保繳納信息,盛力泰公司社保繳納人數在27人左右,炫華通公司僅為3人,說明其生產規模與月度開票總量嚴重不符。

(3)陳柏安供述證實,2014年7月,為了騙取出口退稅,盛力泰公司的老闆詹金洵通過洪學文的介紹將其控制的炫華通公司納入到斐訊公司代理出口平臺。他們經共同商量,出口貨物所需要的發票由詹金洵負責,出口的手機通過盛力泰公司自己生產,還有一部分是去市場「藉機」來的,他的分成比例是利潤的10%,洪學文拿5%。詹金洵讓他和洪學文去「藉機」,所謂「藉機」就是去深圳華強北等電子產品市場,找那些需要把手機出口到香港但沒有退稅資質的個體戶,給他們藉機費,讓他們把手機交給陳柏安等人出口運輸到香港。他們的利潤是炫華通公司通過斐訊公司出口手機申請退稅來的,給這些個體戶的「藉機」費也是從這部分利潤中支付的。炫華通公司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是由詹金洵從外面虛開來的。他共計獲取了50萬元的好處費,洪學文獲取了25萬元。2015年1月,由於斐訊公司代理出口的業務量需求加大,徐某讓他繼續尋找合作客戶,在詹金洵的介紹下他認識了肖某某並且開始跟他合作,繼而將專科科技公司、華宇藝龍公司、百達通泰公司納入斐訊公司代理出口業務平臺,操作模式和炫華通公司一樣,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詹金洵虛開來的,出口的貨物是手機和移動電源。利潤分配時先扣除成本,剩下的利潤他和肖某某各分得30%,剩下的40%是潘某某、詹金洵的。

(4)洪學文供述證實,2014年7月,他通過徐某的關係把炫華通公司介紹到斐訊平臺。潘某某和陳柏安去外面「藉機」,「藉機」就是去深圳華強北等電子產品市場,找那些需要把手機出口至香港但不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個體戶,讓他們把手機交給詹等人出口運輸到香港,費用由炫華通公司承擔。2015年陳柏安給了他25萬元現金。

(5)涉案人員陳某丙供述證實,李某某、徐某通過洪學文、陳柏安的介紹,找到了炫華通、盛力泰等20餘家公司,這些客戶會將發票開給斐訊公司,並將結匯資金打入他們控制的天頌、瑞豐等香港公司帳戶,她會按照李某某、徐某的指示扣除相應結匯資金的1%左右,將剩餘資金打入香港斐訊公司的帳戶上。

(6)涉案人員李某某、徐某供述證實,斐訊公司以委外加工的名義,採用高報的方式在其平臺上代理出口深圳供應商的手機,並根據三方事先籤訂的協議在供應商報價的基礎上增加10%-20%作為斐訊公司出口報關價格,然後通過運作最後由斐訊公司將貨款支付給深圳供應商。

(7)上海司法會計中心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證實,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詹金洵在陳柏安的參與下通過炫華通公司、專科科技公司、華宇藝龍公司、百達通泰公司,為斐訊公司虛開發票4,519份,騙取退稅款5,219萬餘元。其中洪學文參與從炫華通公司虛開2,039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斐訊公司,騙取退稅款2,978萬餘元。

(8)偵查機關從深圳稅務機關調取的《證明材料》、從銀行調取的《交易明細》等證據證實,專科科技公司、百達通泰公司、華宇藝龍公司目前已無法聯繫;且盛力泰公司、炫華通公司對公帳戶資金大量走入私人卡帳戶,有明顯回流後打入地下錢莊帳戶的情況。另詹金洵供述其通過地下錢莊高息借款用於支付貨款,並通過地下錢莊轉款。結匯資金都是通過地下錢莊直接打到徐某等人指定的香港帳戶上。

綜上,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等人或單位為騙取出口退稅款,通過分工合作,將未納稅的手機等電子產品作為已稅貨物出口。其中,詹金洵通過炫華通公司等公司向斐訊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陳柏安向深圳電子產品市場需要出口但不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個體戶「藉機」,洪學文將炫華通公司等公司納入斐訊公司出口平臺。斐訊公司在深圳供應商報價的基礎提高出口報價,待貨物出口後將貨款和部分退稅款打給對方。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等人在扣除成本後,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分配退稅款。上述相關書證、涉案人員供述、司法會計鑑定意見等證據與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的供述可相互印證。雖然申報出口退稅是由斐訊公司完成,但這並不影響對炫華通公司及三名上訴人積極參與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的認定,故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及原審被告單位炫華通公司的行為均已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

二、關於上訴人洪學文是否明知陳柏安給付25萬元錢款性質以及能否認定為從犯的問題

經查,詹金洵、陳柏安供述證實,其二人和洪學文均明知通過炫華通公司虛開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向個體戶藉機、依託斐訊公司進出口平臺高報出口,騙取出口退稅款,並按照約定比例分配的犯罪活動。詹金洵已給陳柏安好處費50萬元,陳柏安又將其中的25萬元分給洪學文,洪學文對相關犯罪事實亦予以確認;且在庭審中洪學文關於這筆錢款性質的辯解與詹金洵、陳柏安當庭供述相矛盾。另相關證據證實洪學文積極參與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並非起次要或輔助作用,不符合從犯的認定條件。

三、關於原審法院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問題

上訴人陳柏安的辯護人提出一審判決書記載已當庭播放偵查機關提供的審訊視頻,但是實際上並沒有當庭播放。經查,根據相關證據證實辯護人已閱看同步錄音錄像,並發表了相關辯護意見。一審庭審中陳柏安當庭確認公安人員在訊問過程中並無刑訊逼供、疲勞審訊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的情形存在,且陳柏安的前後供述訊問筆錄符合邏輯,現無證據證明公安人員非法收集證據。本院認為,一審是否播放同步訊問錄音錄像並不影響陳柏安供述合法性的認定。

綜合上述評判意見,本院確認,原判認定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原審被告單位深圳市炫華通科技有限公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上訴人詹金洵、原審被告單位深圳市盛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浩宇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人陳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詹金洵、陳柏安、洪學文的相關上訴理由和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與所查明事實和法律規定不符,本院不予採納。關於原判量刑是否適當的問題,原判考慮到上訴人、原審被告單位、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及相關情節等對其所作的判罰符合法律規定。但本院考慮到詹金洵、陳柏安在整個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中所處的地位及參與度,可對二人的量刑再進行適度調整。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八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6)滬01刑初76號刑事判決的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即被告單位深圳市炫華通科技有限公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千萬元。被告單位深圳市盛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被告單位深圳市浩宇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洪學文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被告人陳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二、撤銷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6)滬01刑初76號刑事判決的第四項、第五項,即被告人詹金洵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被告人陳柏安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三、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詹金洵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8月20日起至2027年8月19日止。罰金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四、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柏安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止。罰金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吳志梅

審 判 員  潘庸魯

代理審判員  姜雲英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書 記 員  張馨檸

相關焦點

  • 染色滌綸布謊報為棉布、高報價格騙取出口退稅
    原標題:寧波海關查獲出口騙退稅大案案值1.46億元人民幣【《扒開稅霧》按:近年來,利用紡織面料騙取出口退的稅問題比較嚴重。
  • 福建泉州某電廠循環水管出口管道修復防腐工程案例
    凝汽器之循環水管出口管道。經長時間運作,並受水裡介質的浸泡,導致管內壁出現相對大的鼓包及鏽跡,腐蝕穿孔,便破壞了凝汽器的正常工作。因此在停機時,急需對管內進行修復和再次防腐。(案例視頻)設備名稱:循環水管出口管道設備問題:凝汽器循環水管出口閥門至虹吸井段,此段是無閥門及閘板控制,做修補及防腐工作時,需在虹吸井口作堵封處理,方可做防腐。
  • 逆轉 | 日本對華出口超過對美出口 日媒:中國竟如此堅挺
    製造智慧型手機的液晶器件等的半導體製造設備表現強勁。對華出口方面,按單月計算連續2個月創歷史新高,超過對美國出口。對中國和亞洲出口在整體出口中的存在感進一步提高。據《日本經濟新聞網》12月19日報導,日本11月對華出口額達到1.3797萬億日元,同比增加25.1%,與創出歷史新高的10月相比進一步增長。
  • 鋁市|取消原鋁出口關稅或壓制國際鋁價
    據印度《商業標準報》1月26日報導,印度國家鋁業公司(National Aluminium Company )董事長Ansuman Das表示,中國大陸的原鋁產量持續增長,是壓抑國際鋁價的一大因素;而近日傳出一些大陸鋁企呼籲政府取消原鋁出口關稅
  • 東明縣康迪婦幼用品有限公司產品首次出口蘇丹
    您的分享和關注是對我們的最好的支持!請點擊右上角選擇「查看公眾號」關注我們!謝謝!
  • 英國退稅攻略,get一下!
    退稅,在英國永恆的話題。到了英國,少不了的就是買買買。那英國能退稅多少,關於退稅的知識你了解嗎?
  • 廣東省電子稅務如何查詢退稅進度及報關單和發票信息
    登錄電子稅務-找出口退稅管理場景化辦稅登錄進來後如圖:
  • 圖文並茂 | 中國口罩出口資料
    中國目前未限制口罩出口,並且鼓勵防護服的出口。全球都在等待 Made in China!出口中國製造的口罩需要什麼資料?口罩出口,需要提供這些資料信息 ↓1:營業執照2:企業生產許可證3:產品檢驗報告4:醫療器械註冊證5:產品說明書、標籤。
  • 出口日本的糯米餈荔枝,可以嘗鮮買了
    【食物背後】第三集主角:糯米餈荔枝88元三斤,嘗鮮價包郵(幾乎是經銷價格,新農堂無加價
  • 日本突然宣布恢復半導體出口
    上個月初,在日本宣布限制三種日產半導體材料的對韓出口後,短短一個月時間,日韓長期建立起來的經貿合作關係似乎出現崩裂。
  • 【學堂】無紙化,第四波
    關於第四批出口退稅企業推廣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的培訓通知 各出口企業:現根據市局通知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在本市全面推廣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我局將於2016年12月29日對第四批次試點企業(企業名單見附件)開展無紙化數字證書發行、使用及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的相關培訓。
  • 【學堂】無紙化,第三波
    關於第三批出口退稅企業推廣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的培訓通知 各出口企業:現根據市局通知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在本市全面推廣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我局將於2016年12月26日對第三批次試點企業(企業名單見附件)開展無紙化數字證書發行、使用及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的相關培訓。
  • 中國成為越南茶魚第三大出口市場
    新華網北京11月4日電 越南茶魚協會日前公布的統計顯示,今年以來,中國進口越南茶魚的數量大幅增加,目前已成為僅次於美國和歐盟的越南茶魚第三大出口市場。  據新華國際客戶端了解,茶魚一向是越南出口水產品中的主力產品之一,越南茶魚出口量佔國際市場交易量的90%。
  • 高速上開車錯過出口怎麼辦
    一些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因錯過出口而鋌而走險倒車補救,卻不知這樣的行為為自己和他人埋下了交通事故的隱患。高速上錯過了出口,必須轉到下一個出口才能返回。若倒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還將面臨20~200元罰款,一次記3~12分。應如何避免錯過出口?交警隊接到了一些提醒:開車時要注意看高速上的指示牌,視線放遠一點,切忌急剎車看路牌。
  • 線上交易平臺背後的危險,錢給了,我的貨呢?
    不過線上交易的興起也讓騙子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更有騙子打起了感情牌利用買家的同情心賣假貨從而騙取金錢!2018年年初的時候,小紅交了新的男朋友小明(化名),就將自己這種賺錢好辦法分享給了小明。小明拍案叫絕,於是和小紅一起做這個「生意」。當然,網友也不笨,不少禮物價格幾百上千元,肯定會問仔細些。
  • 每日車訊:印度或成出口中心?奔馳將從印度出口GLC至美國
    據《汽車新聞》報導,梅賽德斯奔馳將從其印度普納工廠向美國出口暢銷車型GLC。經梅賽德斯奔馳美國發言人Rob Moran確認,車輛將於下個月到達美國,並且奔馳已將進口計劃上報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另一美國汽車製造商巨頭通用汽車雖然在建立印度生產基地時受到些阻礙,但是已將印度的原計劃產能轉移至其它海外基地,目前尚未表示是否會向美國出口。奔馳將印度作為其美國進口車輛的來源,從而強化了印度作為汽車出口中心的角色。隨著,中美兩國貿易摩擦的不斷升級,印度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 中國開始向菲律賓出口高果糖玉米糖漿,可能徹底改變全球糖市場
    中國開始向菲律賓出口高果糖玉米糖漿(HFCS),這一舉動或將對全球糖市場帶來重大影響。倫敦Marex Spectron 交易所分析師 Robin Shaw向agrimoney表示,此次中國對菲律賓出口高果糖玉米糖漿,可能是消費者對糖類結構需求改變的一個跡象,更多高果糖玉米糖漿的使用,對白糖價格來說是巨大的打擊。Shaw表示,中國對高果糖玉米糖漿出口量的增加,意味著「大事情」即將開始。因為這種出口還可能擴展到亞洲其他國家,包括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
  • 關於原礦出口,還有什麼消息?
    通過這項修改條例,國內採礦企業仍可出口精礦砂,但必須將其作業合同許可證改成特別礦業許可證(IUPK)。如果企業堅持採用作業合同許可證,就必須撥資建設冶煉廠。  雖然如此,能源與礦務部長佐南強調,這並非意味著凡是持有特別礦業許可證的企業可以出口精礦砂,而且不必建設冶煉廠;而是這種企業必須承諾在5年內建設冶煉廠,而且政府也將監督其冶煉廠的建設進程。
  • 超實力原創歌曲:《出口》
    Lee單曲製作人: 烏鴉 Stephen Ting編曲 / audio engineer : 烏鴉 Stephen Ting*歌曲來自YouTube作者談歌曲創作背景:出口這首歌「錯」都拋在腦後的錯是指過去的傷口與傷痕,這些傷口或許都說明我們曾經的錯誤或是無能為力的軟弱,但這首歌希望能鼓勵每一位聽眾朋友以及我自己:「所有的問題總是會有出口的,不要忘記生命中陪我們渡過的每一位,一起找到出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