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12項細則
1電焊機作業前沒有檢查,焊把線接頭(端子)接觸不良,造成局部高溫起火。
2動火作業前沒有對四周安全距離範圍內進行檢查清理,留有可燃易燃物。
3動火作業沒有配備合格滅火器,滅火器放置位置不當。
4必須有動火監護人,作業過程中出現危險能及時消除。
5氣瓶沒有固定,固定位置不正確,應固定在氣瓶上方2/3處。
6不適用的氣瓶沒有保護鋼帽。存放在氣瓶籠中的氣瓶沒有固定。
7存儲氣瓶處沒有安全標誌和警示標示,乙炔和氧氣存放距離不夠。
8氣焊作業時,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不到5米,氣瓶距離動火點不足10米。
9氣瓶出線軟管老化嚴重,氧氣瓶沒有使用防回火裝置,沒有使用專用軟管卡具。
10高處作業時沒有使用接火盆,或下方沒有設立禁區。
11在周圍環境中出現易燃物體時,使用電動工具或動火作業。
12在易燃物可燃物存放點附近吸菸,沒有必要的警示標記和禁菸標示。
高處作業12項細則
1安全帶不合格,有破損,沒有檢查標識,如班組有不合格安全帶或沒有標籤的必須及時更換。
2移動腳手架上工作超過1.8米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高處。
3堆放材料時,裝卸材料時,超過1.8米沒有使用防墜落保護。
4高處作業下方沒有設立警示區,或警示區安全範圍不足(2倍),以及警示區沒有封閉留有缺口。
5高處作業時安全帶沒有高掛低用,沒有考慮到緩衝帶的墜落安全距離。
6安全帶懸掛點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掛在鋼結構下方,腳手架管邊緣等。
7工具設備在高處沒有防墜落保護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綁紮等措施。
8交叉作業,下方人員沒有得到保護。
9人員在高處移動時沒有做到100%防墜落保護,應使用雙鉤交替使用。
10高處作業材料沒有及時清理,沒有防墜落保護,如使用桶或袋存放鬆散材料。
11作業前沒有考慮到進出高處作業層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電箱門禁止堵塞,電線與氣體瓶或其他物體禁止放在通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