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每篇稿件原則上有一個通訊作者和一個第一作者。不知道何時起,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訊作者興起,一篇稿件或者文章有多個並列第一作者和多個並列通訊作者。這些稿件的首頁一般都標記AA,BB,CC,等對本稿件貢獻相同的字樣,電子郵件也好幾個都是標記為星號等,以示為通訊作者。
在處理稿件的過程中發現,伊朗,土耳其,印度的作者喜歡在每篇稿件標記所有作者的電子郵件,比如5個作者,該稿件就標記5個對應的電子郵件。不知道這些國家的作者是否也喜歡「友好掛名」,難道真的是為了體現每個作者的貢獻而標記了所有作者電子郵件?
我曾經做過幾次測試,把相同的稿件發給某篇文章的不同作者來評審,因為他們曾經發表的相關文章標記了所有作者的電子郵件,評審的結果讓我大跌眼鏡,要麼被邀請的審稿人不搭理,要麼寫的意見偏差很大,要麼就說自己不熟悉稿件的內容?元芳,你怎麼看?
以筆者這多年審理近700篇稿件的經歷來看,覺得稿件的通訊作者有必要嚴格把關,「友好掛名」的話最好不好把該作者的電子郵件寫上去,這樣會誤導作者和處理稿件的編輯,萬一某個編輯哪天邀請這個友好掛名的作者評審稿件,又不知道會鬧出什麼笑話呢,不能排除學術編輯對稿件通訊作者的信任度打折扣。
個人以為,稿件作者的電子郵件標記應該非常嚴肅,除非對稿件內容非常熟悉的小同行才可以標記,否則負面作用太大了。
註:本文經作者授權,整理至馬軍的科學網博客,原標題為《標記所有作者的電子郵件和等同貢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