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險會避險
跟交警蜀黍每天學一點交通安全知識
今天,讓我們說說「安全行車距離」那點事兒
行車途中需要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距離
如果與前車的距離太近很容易發生追尾事故,
因此保持安全車距是防止追尾事故最有效的方法。
先看看最近發生的一起事故
2021年1月14日9時30分許,壽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科民警接到報警,稱在國道307線草溝村路段發生一起大車追尾小車的事故。
接警後,事故科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在現場,民警見到一輛小車車尾箱凹陷,車尾玻璃被撞碎,在其車左後方還停放著一輛大貨車。經查,趙某某駕駛晉K93**6重型自卸貨車由西向東行駛至草溝村路段時,與前方潘某某駕駛的小車距離過近,在潘某某車速稍慢時來不及避讓,導致與小車發生碰撞。駕駛人趙某某在行駛過程中未與同車道行駛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
關於安全車距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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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車速
高速行車,即車速在10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車,即車速在6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數字上等於車速;例如,車速80km/h,安全車距為80米。
中速行車,即車速在50km/h左右時,安全車距不低於50米。
低速行車,即車速在40km/h以下時,安全車距不低於30米。
龜速行車,即車速在20km/h以下時,安全車距不低於10米。
現在,我們知道了大約的安全車距
但行駛在路上畢竟不能真的拿尺子去量吧
這就用到了一個叫做「三秒測距」的經驗了。
在正常路況下,隨機選取一個標誌物,前車駛過後,如果本車在三秒內就到達或經過該標誌物,就說明己方車輛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不夠;如在三秒後本車才到達該標誌物,就說明在安全距離之內。
當然,緣由同樣可以用數字說明:
● 車速為36km/h時,即為10米/秒,車三秒鐘駛過的距離就是30米;
● 車速為72km/h時,即為20米/秒,車三秒鐘駛過的距離就是60米;
● 車速為108km/h時,即為30米/秒,車三秒鐘駛過的距離就是90米。
一個好的駕駛人,並不在於他的駕車技術有多麼高超,而是他的頭腦中是否有安全意識!所以蜀黍希望各位駕駛人都能安全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