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愚人節,嘿店辦了一家快閃店,好巧不巧,名字就叫「傻瓜」
籌辦的時候,我算來算去,房租裝修物料人力,這家限時 2 天的快閃店必定是一場虧本生意。以致李博問了我十七八遍,「你搞這個快閃店不賺錢,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讓嘿店能交上更多朋友。」
幸好李博是個心大的 CEO,不理解的時候也會縱容我大多數的想法。
一張長條桌和幾個小板凳,最性感是夜色裡的霓虹燈,好朋友站滿了一整條市井老街,也有人跳上了路邊黃魚車,大家都是頭回認識互相充滿了好奇,momo 和文竹在鏡子上畫塗鴉,Fox 在跳舞,Zhuzhu在玩滑板,隔壁的老爺叔來問我們討啤酒喝。
到了第三天,Fox 搬來 T12 辦了一次快閃商店裡的快閃咖啡店。那天下午太陽斜掛著,我扭頭搭訕不停尬舞的 Fox,
「你們咖啡賣得怎麼樣了呀?」
「天氣這麼好,賣什麼咖啡,不如跳舞!」
我坐上街邊欄杆,一仰頭被陽光從身後緊緊抱住的時候,我心想,無論如何,這都是嘿店辦過的最開心最舒服的活動吧。
事實證明,我最大的缺點不是天真過頭便是得意忘形。當天晚上回家無意中翻到了好幾條批評快閃店的差評,劈頭蓋臉,評論裡的每句話都由著一連串的感嘆號呼嘯而過,幾乎歇斯底裡,還被重複傳上了各大平臺。
嘿店被黑了!!!
我看傻了,沒有窒息,卻差點喘氣過度。
經過好幾天的推敲琢磨,游離放空才回過神來,終於意識到這是博傻理論,
大部分人願意花 5 元來快閃店玩是因為抱著物超所值的預期,而當我們沒能成功提供大於 5 元的體驗價值,便是直接把這些人逼成為了所謂的「更大的傻瓜」。
大部分人終其一生都想要避免成為冤大頭。
而我算是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