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中華鱘這一珍稀動物永遠生存下去,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
(1)實行全江禁捕和限制科研用魚,將中華鱘的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國家先後投資支持湖北省、四川省在長江沿岸建立漁政站,並幫助漁民轉產轉業;1983年全面禁止對中華鱘的捕撈,並嚴格限制科研用魚;1988年《野生動物保護法》出臺,中華鱘被列入國家一級保護名錄。嚴格執行了全江禁捕,從而保護了親鱘和幼鱘洄遊,最大限度的保存了產卵種群。2020年5月14日作為全國首個有關長江流域特定物種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中華鱘保護管理條例》在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自2020年6月6日起施行。
(2)開展中華鱘科研,進行人工增殖放流活動。1983年,長江水產研究所、湖北省水產局、宜昌市水產研究所等單位組成的中華鱘人工繁殖協作組取得了葛洲壩下中華鱘人工孵化的成功,此後不久便開始向長江增殖放流中華鱘苗和幼苗。據統計,1983-1998年,共增殖放流各種規格中華鱘苗近600萬尾;1999年12月投放10萬尾10CM以上大規格中華鱘苗,超過15年來同種規格鱘苗的總量。福州市政府也於自2001年起每年向閩江投放至少7000尾幼鱘。根據專家估計,要想達到恢復中華鱘的資源增殖效果,每年至少必須向長江放養中華鱘幼鱘10萬尾以上,並且輔以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全面禁止對中華鱘的捕撈,嚴格限制科研用魚,最大限度地保存產卵鱘魚群體。
(3)開展了廣泛的宣傳和教育活動,集中全社會力量來保護中華鱘。在沿江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努力下,全社會保護中華鱘的意識日益提高,沿江漁民誤捕中華鱘後均能自覺放生,發現不法分子偷捕能舉報,市場上經營利用中華鱘的行為已絕跡。
近年來的研究表明,由於對中華鱘採取了全面保護的對策,從而延緩了中華鱘資源衰退的進程,基本保全了溯河產卵親體,為中華鱘自然繁殖、研究和增殖放流打下了基礎,中華鱘物種數量已開始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