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晚,古交公安交警大隊勤務四中隊執勤民警在241國道疫情防控東塔監測點開展疫情防控檢查時,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21時30分許,執勤民警對一輛車牌號為晉AS69XX的微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輛滿載大量煙花爆竹,經查該駕駛人郝某剛(男,36歲,古交人)沒有危險物品運輸資質,且無法提供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件,該行為屬於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常安派出所進一步辦理。
2020年8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正式印發實施。決定從10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內容共五條。
第一條明確了我省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起始時間:自2020年10月1日起。第二條對因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等原因,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專業化焰火燃放活動,提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第三條要求對已頒發的相關行政許可證照進行依法處置,各級及有關部門要妥善處理相關事宜,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第四、五條對實施禁放措施後,各級各部門做好安全風險管控等後續工作提出了要求,嚴厲打擊、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此前,早在2019年3月31日,古交市人民政府向全社會發布了關於在建成區範圍內禁放限放煙花爆竹的的通告。金牛古交注意到,相比2018春節年前發布的禁炮公告,19年春發布的禁炮通告升級為全年禁炮。古交市人民政府
關於在建成區範圍內禁放限放煙花爆竹的
通金牛古交告
為有效改善空氣品質,減少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噪音、環境汙染、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經古交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在我市中心建成區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放時間:市建成區範圍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二、禁放區域:市建成區範圍內。具體區域範圍:東至東曲街道鐵磨溝社區、汾西苑社區、河口鎮火山社區,西至桃園街道灘上橋、古交市火車站,南至桃園街道石家河村、郝家莊村、頭南峁菜市場,北至西曲街道西曲村、礬石溝礦。
三、市建成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時間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違反本通告規定,將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二 0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牛快評:
革弊立新,勢在必行。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古交人民俗中的一種傳統,逢年過節,紅白大事,開業慶典等特殊日子,都喜歡用放炮來助興,要在短時間內改變摒除,並非易事。但是隨著環保意識深入人心,以「禁炮令」換來一個清潔、安全的生活環境,為了更好的生活質量,我們相信,古交的市民群眾將會自覺的移風易俗,遵守通告的規定,不存放和燃放煙花爆竹,避免受到處罰。形成主動抵制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機制,共同響應我市文明城市創建的號召,讓古交的天更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共同建設綠色古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