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說,如今賺錢的生意,99%都已經寫在了刑法裡。雖然是一句玩笑話,但不難看出現在的人,對於「賺錢難」的真實體會。「賺得多了,過得窮了」是很多人的真實寫照,或許大家會說,這是因為不滿足,但在這個消費日益「膨脹」的社會,什麼又是滿足呢?
城市當中還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機會,相對來說能夠到手的收入也會高上不少。而在農村當中,受限於農村的發展因素,往往更難有可觀的收入。所以很多農民才會選擇放棄耕種,從而選擇一些其它的賺錢途徑,比如說做點小生意餬口。
其實這也是農村走向「商業化」的必經之路,雖然現在農村當中的人口流失問題嚴重,但只要有人的存在,就會衍生出商機,更何況過年的時候,還將迎來大批在外務工人員的返鄉。所以有以下農民喜愛的「三種生意」,總得來說,還算是能掙上不少的錢。
第一個就是售賣散煤,這個行業在以往,可是非常流行。因為以前大家的生活條件還沒有這麼好,一到了冬季,大家的取暖方式大體都是燒散煤。所以不少人看到了這個市場之後,就在散煤價格比較低的時候進行大量的囤積,而後等到冬天,再以相對高價賣出,賺取中間的「差價」。
第二個就是開牌館,之前在村裡面,多多少少都能看到幾家牌館。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平時的休閒方式就變成了「賭博」,所以一些「有頭腦」的人,就利用這種休閒方式,為大家提供場所,從而通過收取「臺費」來盈利。
第三個就是民間借貸行為,這也是逐漸興起的一門小生意,村民們都會有自己經濟困難的時候。但好於面子不好向親朋好友開口,對於銀行的貸款,大家又因為需要可抵押資產或者操作等問題望而卻步。這就給了有原始資金積累的一部分人「商機」,所以他們就在村裡開設民間借貸,而這種無抵押、借錢快的方式,也很受村民們推崇。
但其實以上的三種行為,已經成為了村幹部的「眼中釘」,再往大了說,這三門小生意都是不合法的。第一種國家已經明令禁止,而且村幹部也是會帶頭嚴查,而麻將館往往涉及「賭博行為」,就不需要筆者過多贅述了,至於民間借貸的方式,本質上也是違法的,所以村幹部也是市場接到相關任務,嚴查村裡的集資、放貸行為。
還是那句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好上一些,但是這種「不義之財」,用起來也不會安心。更何況,如今的小生意門路,合法且賺錢的比比皆是,我們應該望向明月,而非溝渠,讀者朋友們,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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