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警方已經用處罰進行了「逗硬」和「較真」,幕布之後究竟是誰在興風作浪,該吃罰單的吃罰單,該教育的教育,也能讓類似事件畫上句號。
據@成都高新公安分局通報,今日(12月8日)9時許,趙某(男,31歲)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一微信群內散布「成都衛健委:將視情況採取措施,不排除封城可能」的謠言。趙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及防疫工作相關規定,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疫情變化牽動人心,謠言的傳播擴散嚴重影響了當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希望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一切以官方權威信息為準,並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造謠、傳謠行為,堅決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所謂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成都報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病例這兩天,隨著公眾關注度的提升,流言、謠言不斷出現。
「成都不排除封城?」假的。
「成都理工大學封校?」假的。
「學生李某帥是密切接觸者?」假的。
「26歲陳某亮是密切接觸者?」假的。
……
據統計,不足兩天時間,各部門、各媒體闢下的謠言超過6條以上。網絡謠言是社會的毒瘤,這些形形色色的造謠、臆測,一旦投放到網絡的汪洋,藉助疫情防控期間的緊張氛圍,便會掀起風波巨浪,給社會給個人帶來不可估量的危害。
作為當事人,或許感到很好玩,也很刺激,卻沒有想到,與侵犯他人隱私、公民個人信息一樣,這類影響疫情防控工作、侵犯公民人格權利的行為,也必須受到從民事到行政,甚至是刑事上的嚴厲懲罰。而這也是法治國家的通行做法。
民事上,根據《侵權責任法》,違法者要承擔侵權責任,包括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行政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需要給予行政拘留或罰款,前述趙某因散布謠言被行拘五日,便是據此處罰。如果更嚴重,構成誹謗罪,或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對於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造謠者,他們或許感到「法不責眾」,隱藏在大眾之間,隱藏在網線之後,不會被發現,卻沒有想到「伸手必被捉」,自己留下的蛛絲馬跡,也必將成為鎖定責任的有力證據。
坦白說,新冠疫情伴隨謠言,並不是個案孤例。之前,在一些地方公布確診患者時,不乏「腦補」故事作為茶餘飯後談資的小插曲,只是缺乏「爆點」,湮沒在了疫情防控的緊張氛圍中。這些把自己歡樂置於防控之上、置於他人之上的做法,因擾亂秩序而蒙羞,因缺乏同理心而可恥,也應為違法而付出應有的代價。如此,才是一個法治社會的應對姿態。
如今,既然警方已經用處罰進行了「逗硬」和「較真」,幕布之後究竟是誰在興風作浪,該吃罰單的吃罰單,該教育的教育,也能讓類似事件畫上句號。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柳宇霆(法律學者)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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