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至12日,東方警方查處4起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 ,4名市民分別被處以500元罰款。
鍾某玲於2月12日00時許,在東方市八所鎮福耀村自家私宅內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人鍾某玲對其燃放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東方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鍾某玲處以500元罰款。
王某秀於2月11日23時許,在東方市八所鎮福耀村自家私宅內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人王某秀對其燃放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東方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王某秀處以500元罰款。
張某妹於2月12日00時許,在東方市八所鎮濱海北路M2酒吧旁烤肉店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張某妹對其燃放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管理規定東方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妹處以500元罰款的處罰。
林某英於2月11日23時許在八所鎮島西路北五巷18-20私宅院子內查處林某英燃放爆竹違法行為。東方公安機關依法予以罰款500元處罰。
農曆牛年第一案!工地上燃放煙花爆竹,瓊中一男子被處罰
2021年2月12日10時許,在瓊中縣百花廊橋附近零星響起了鞭炮聲,正在檢查春節值班備勤工作的縣委常委、公安局長王偉章高度重視,立即指令值班副局長黎昌茂帶隊進行嚴查。接到指令後,黎昌茂親自帶領巡控組和縣城派出所在周邊進行巡查。在走訪中發現老檢察院對面海南四建工地內有鞭炮紙屑。在走訪調查中,巡特警大隊特警隊員發現一名可疑男子,經突審,該男子對其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調查,在海南四建工地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男子為林某宇(男,31歲,瓊中縣人),於2月12日上午10時許,在老檢察院對面海南四建工地違規燃放了煙花爆竹。
針對違法行為人林某宇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瓊中縣公安局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另據了解,林某宇成為瓊中縣公安局在農曆牛年作出行政處罰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