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綜合臺灣媒體8月30日報導 民進黨當局日前宣布開放美豬、牛進口在島內引發爭議。目前全臺近10個縣市制定「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定不準「瘦肉精」肉品進入市場,在民進黨當局沒有另訂法令規範前,這些縣市政府都表態會依「自治條例」加強查察、開罰。其中,臺中市、嘉義市最高罰款都達2億(新臺幣,下同),且可連續罰款。
包括臺北、臺中、桃園、彰化、宜蘭、竹縣、嘉市、雲林縣等縣市都在「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中規定豬肉中瘦肉精零檢出,違者都開罰。甚至連民進黨執政的臺南市也表示,按「零檢出」標準執行應該沒太大問題。而南投縣也有通過「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因臺當局衛福部門沒有備查,尚未實施。
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29日說,臺中市的「食品安全條例」要求豬肉以及豬肉製品要求零檢出,否則一律開罰,最高開罰2億元罰款且可連續處罰。嘉市衛生局副局長廖育瑋表示,將依食安條例稽查,豬肉不得檢出「瘦肉精」(萊克多巴胺),違者可罰6萬到2億。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臺北市「食品安全條例」本來就規定禁止販賣含瘦肉精肉品,除非民進黨當局宣告無效,如果縣市沒有牴觸當局法規,還是以縣市法規為主。
宜蘭縣在前縣長林聰賢時代就訂有「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明訂縣內販賣肉類及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宜蘭縣衛生局長徐乃維說,會依現行法規來做,最重要的考慮還是民眾的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