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春節的臨近,群眾都忙於置辦新年年貨,光山縣城及各鄉鎮街面上集貿生意都是一片繁榮,一些無良商人乘渾水摸魚,發起了不義之財。光山縣公安局磚橋派出所針對節日食品銷售量劇增的特點,聚焦打擊該民生領域犯罪,呵護群眾餐桌上的安全,成功偵破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舉端掉該「毒豆芽」生產作坊。
1月30日,磚橋派出所民警李世梅帶領輔警在轄區街道走訪時,發現個體戶高某銷售豆芽的攤點生意格外火爆,購買的群眾甚至排起了長隊。群眾購買時嘖嘖稱讚高某的豆芽耐看,這一反常現象引起民警的警覺,當即秘密上前查看究竟。細心的民警發現高某銷售的豆芽光澤晶瑩,看起來異常鮮嫩,賣相相當好,跟正常豆芽相比沒有根須。
高某豆芽一定有問題!民警當即將看到的蹊蹺向所長姜鵬匯報,姜鵬迅速電話聯繫光山縣食品檢驗部門,證實高某豆芽應該存在使用對人體有害的激素類農藥現象。姜鵬放下電話立即帶領民警趕赴案發現場,兵分兩路對高某可能銷售毒豆芽案展開調查,一組民警對正待預售的豆芽抽樣取證,固定犯罪證據,另一路民警火速趕到高某生產豆芽的作坊突擊檢查,查扣部分待售豆芽和尚未用完的20支「無根豆芽素」。
民警將抽樣取證的豆芽及「無根豆芽素」送往具有食品檢測鑑定資質的洛陽市黎明檢測有限公司進行檢驗鑑定發現,「無根豆芽素」是一種激素類農藥,含有對人體有毒有害物質,系「4+」氯苯樣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水溶液,屬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農業部、國家衛計委三部委嚴禁在生產豆芽中使用的物質。
鎖定犯罪證據後,辦案民警立即傳喚光山縣磚橋鎮籍71歲犯罪嫌疑人高某,深入展開其出售「毒豆芽」案調查,高某對其2016年以來在生產豆芽過程中為增加豆芽產量和賣相添加「無根豆芽素」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光山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