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16年11月5日晚在德化縣登峰紅木家具城開股東會的部分錄音,參會者:蘇老闆父子、小陳母子、顏總和黃總共六人。蘇老闆這位商人在股東會是怎麼說的,後來到宣傳部領導辦公室告陳母的「無理取鬧」又是怎麼告的?他誠實嗎?沒有生意的合作,哪能知道他是這個人樣?
這位蘇老闆以好人的身份介紹小陳和仙遊老闆顏某某合夥投資創辦了登峰紅木家具城。近開業時,蘇老闆再叫他的好友建築老闆黃某某和他一起加入,先期的二股東不計前期時間與金錢的付出,讓他們入股,沒想到這生意紅火的商城合作經營39天,總營業額在105萬元左右(因蘇沒有公開帳目,是投標前小陳與商場的兩位員工臨時統計的),利潤達40%以上,以所謂的投標確定了商場所有人,這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中標者蘇老闆是怎麼履行協議的?中標者必須於第二天退回股東股金及利潤補貼。請問蘇老闆,這協議是你自定的,每個股東的股金是多少?確定了嗎?依據在哪?每股份補貼52800元,你全額退給每個股東了嗎?2016年11月5日晚陳母報帳9600元(顏總支出的費用還沒報),其它的答應刷銀行清單後再核對,並承諾如果帳目有錯要四個股東一起承擔,就因為其他股東拒絕承擔這份本屬於蘇老闆的責任,就再耍各種手段否定了事實的存在嗎?潯中司法所三次電話通知蘇老闆調解,蘇老闆為何不敢面對?
散夥後顏總的貨全部拉回仙遊,蘇老闆還把浙江東陽貨向顧客介紹是仙遊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