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江鄉地處洛清江與柳江交匯的地方,這裡江寬水深,水草豐美,漁業資源極其豐富。部分不法捕魚分子抵擋不住誘惑,不顧政府的三申五令,依然在晚上開船非法電魚。
今年春季禁漁期以來,縣農業農村局農業執法部門接到多起該水域電魚的舉報。縣農業執法部門立即聯合導江派出所開展秘密調查取證工作,經調查核實:李某為我縣登記在冊管理漁民,以及其妻子朱某,兒子李某雄,柳州市魚峰區白沙鎮籍內弟朱某君,形成家族式電魚,銷售一條龍團夥,長期從事違法捕撈,周圍群眾深惡痛絕。執法部門經過近4個月的調查,掌握該團夥大量證據和活動規律。以李某、朱某君為主的電魚分子,吃透漁業法律法規政策,他們利用異地管轄不便抓捕的情況,在電得魚後,把漁船、電魚杆、電瓶、逆變器、漁獲物等重要物證在白沙鎮大田村碼頭人贓分離卸掉,或者換上另一條船裝運漁獲物,並在漁船上放一張刺網,拉到導江鄉碼頭上岸後進行販賣,漁政部門若是抓到他們,也只能行政處罰,達不到刑事處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終將露出尾巴。經過3個晝夜的摸排,6月22日晚,縣農業農村局農業執法隊聯合柳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柳州市魚峰區農業農村局、導江鄉派出所、白沙鎮派出所,出動執法人員12人,分別在導江鄉碼頭、白沙鎮大田村碼頭進行嚴密布控。當晚23時30分,執法人員終於將電魚嫌疑人李某、朱某君成功抓獲。這是異地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的成功典範。現場查獲帶動力的鐵質船1艘、超大功率電瓶3個、逆變器1 個、充電器3個、手抄網2個、漁獲物50斤,以及2根8米長的電魚杆,連接著36米長的電線,這種稱為「絕戶」的捕撈工具,將對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極其嚴重的傷害,讓人觸目驚心。縣農業農村局對李某、朱某涉嫌違法捕撈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沒收所有的電魚工具、沒收漁獲物50斤、擬罰款10000元,吊銷李某《內陸漁業船舶證書》的處罰。當事人涉嫌禁漁期違法捕撈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今年以來,縣漁業行政處罰立案43起,涉案人數84人,漁獲物172.22斤。其中已繳罰沒款19.045萬元, 34起59人涉嫌禁漁期違法捕撈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6起電魚案件正在辦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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