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了鹹陽塬上的西漢帝陵,看慣了荒冢殘陽的陪葬墓群。因此,每一次走進茂陵博物館,看到「山清水秀」的霍去病墓,我的心裡總感覺很不舒服。如今,這裡給大家留下的印象是:亭臺樓閣、碧波蕩漾、蒼松翠柏、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在茂陵博物館建立之前,這裡根本不是這個樣子。通過這張拍攝於1914年的照片,可以看到當年的霍去病墓,墓冢周圍空空蕩蕩,散落著巨石和石雕,頂部修建有一座坐南朝北的小廟,下方豎立著乾隆年間陝西巡撫畢沅書寫的石碑,著名的「馬踏匈奴」石雕緊挨在它的旁邊。
轉眼之間,一百多年過去,霍去病墓早已不是曾經的模樣。墓冢上方和周圍,種植了大量樹木,儼然一片茂密的森林。蜿蜒盤旋的石臺階,直接通往墓冢頂部,上方還有一座「攬勝亭」,可以眺望茂陵的全貌。
有一次,我站在攬勝亭內,一名剛剛攀登上來的遊客,氣喘籲籲地詢問道:「霍去病墓在哪裡呢?」我笑著對她說:「墓就在我們的腳下呀!」她瞬間驚呆了,這怎麼可能是一座墓呢?
走進茂陵博物館的大門,迎面是一座圓形的水池,中間矗立著假山,四周環繞著廊橋,恍若置身於江南園林之中。水池碧波蕩漾,綠樹翠柏掩映,錦鯉暢遊其中,優美的景色讓人流連忘返。
如今,這裡的「魚追遊人」,已經成為茂陵一絕,只要遊人憑欄而坐,魚兒自然會遊過來。在旁邊可以購買到魚餌,然後和家人在在這裡餵魚,原本的博物館之旅,瞬間變得輕鬆起來。但是,在文物與博物館的專業人士看來,這種景象未必很好!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第十八條中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的第十九條中規定:「危害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或者破壞其歷史風貌的建築物、構築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調查處理。」
在《威尼斯憲章》的第六條中規定:古蹟的保護包含著對一定規模環境的保護。凡傳統環境存在的地方必須予以保存,決不允許任何導致改變主體和顏色關係的新建、拆除或改動。
由此可見,在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之中,包括對它的「歷史風貌」和「傳統環境」的保護。如今,無論霍去病墓周圍種植的樹木,還是墓冢上方修建的臺階和攬勝亭,以及前方挖掘的圓形水池,都嚴重影響了霍去病墓本身的「歷史風貌」和「傳統環境」。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我國最早的《文物法》。上個世紀70年代,茂陵文管所逐漸向博物館發展,並且對霍去病墓周圍進行改造,當時還沒有任何文物方面的法律依據,所以導致了今天這樣「面目全非」的局面。
如果按照現在的發展思路,茂陵和霍去病墓一定會成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如此宏大的霍去病墓,周圍難道沒有任何圍牆、道路、禮制建築和陪葬坑等遺蹟嗎?還是我們在修建博物館的時候沒有注意到呢?
其實,如果能夠保持原貌的話,霍去病墓完全可以作為「絲綢之路」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重要項目。但是,我們卻在不斷地「保護」之中,讓周圍的環境「面目全非」了,霍去病墓已經失去太多歷史信息,讓人倍感遺憾!
我是申威隆,陝西師範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專業的「非優秀」畢業生,著名的90後「陝西文博一哥」。長按下方二維碼,關注我的公眾平臺《關中拍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