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開發區城管中隊簡直就是土匪!臨城鎮三王村支書陳日和非法操作強制拆遷我家的房子!
一、事情經過
8月7日,村副主任劉天寶說三天之內不搬,就強制拆遷。當天,劉天寶說他兒子賺的錢就能卡死我們一家,作為未被選上的父母官竟然說出如此狂話,這樣的村霸讓老百姓如何生存!
8月9日左右,向興化信訪局部門反映事實情況。
8月12日、17日開發區城管吳大隊兩次電話,讓我們過去談話,領導們協商一致,最後村支書死不答應,一個小村支書的權利居然凌駕於開發區之上。
8月28日,開發區城管吳大隊帶了80多個人,進行強制拆遷,無相關手續無賠償無合理說法,來就執行,這世道還有王法?!
二、三個問題請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解釋。
1,村務不公開,合法合規嗎?
從村裡做出修橋對相關住戶拆遷決定,到強拆我家房子,一直未將拆遷決定、賠償標準等事項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而且,來家裡通知我們的人也未出示任何書面通知材料,拆遷決定、賠償標準只是口頭說下而已。這種方式合法合規嗎?
2.認定房子為違建,合理嗎?
我的房子1989年建成,已居住近30年,期間沒有任何人通知為違建,且原好幾任老村支書也同意我們建的,現在在未出示任何依據的情況下就認定為違建,這種認定方式合理嗎?
3.不顧老百姓死活,合情嗎?
我家房子為2層小樓,樓下開店(開了30年),樓上住人,約55個平方左右,在村裡沒有其他住處,只賠償3萬8,而且不安排其他住處,強令我們3天內搬遷,讓我們如何居住生活?為村裡修橋是好事,我們肯定大力支持,但為了修橋,村黨支部就不顧我們小老百姓、弱勢群體的死活,這種對待老百姓的態度合情嗎?
三、誰來救救我媽媽
1.8月28日上午房子被強拆後,向興化信訪局第三次反映,因臨近下班,說等第二天到開發區再談判。
2.8月29日上午約9點左右,談判無果。開發區領導顧左右而言他,不針對性的談有關違法強拆房子這一事。王姓領導說我們一家在三王沒有人緣,作為領導說這樣無理的話,作為弱勢群體的我們還能怎麼辦,無處申冤!下午又返回興化市信訪局上訪,無效!讓再與開發區領導協商!
3.8月30日上午,開發區王支書等領導依然沒誠心與我和我家人協商,下午我媽突然倒地,家人急呼120送進興化市人民醫院,後陷入深度昏迷進入重症監護室,至今人未清醒。昏迷的躺在那兒,活著的備受煎熬,每天靠在醫院過日子,沒有經濟來源,流離失所,無家可歸,過著非人的生活。無處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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