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陸豐廣播電視臺
12月30日下午,市公安局南塘派出所對1名在其轄區內因安全意識淡薄、過失引發火災的內湖鎮西陂村村民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平安陸豐通報:
秋冬風乾物燥 莫忘森林火災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
不但會給森林帶來毀滅性破壞
甚至會威脅生態環境平衡
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近日,陸豐公安依法查處一起過失引發火災案件,抓獲違法嫌疑人1名。
2020年12月31日15時許,南塘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南塘鎮赤坎村附近發現火情。
接警後,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前往現場,聯合南塘政府工作人員將火情及時控制,並現場抓獲違法嫌疑人陳某益(男,45歲,陸豐內湖人)。
經審訊,違法嫌疑人陳某益對其在南塘鎮赤坎村附近點燃雜草,後因疏忽大意引起火災,並燒毀約一畝荒地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陸豐公安提醒廣大市民
秋冬季節天氣乾燥,野外用火極易引發火災,類似這樣因用火不慎造成林木被燒毀的情況屢見不鮮。這樣的行為不僅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用火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來源:平安陸豐、陸豐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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