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想還後怕,以後再也不敢在用火、用電的時候隨便離開人了。」 10月28日上午,在義烏市拘留所,說起義烏近日發生的2起意外火災,涉事者樓某和龔某對自己疏忽大意引起火災後悔不已,表示以後一定會加倍小心,做到「人走火滅」、「人走電滅」。
據悉,義烏市近日發生2起火災,原因均為燒水時人員離開導致,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因過失引起火災,目前2起火災事故涉事者已被拘留。
10月22日,位於義烏大陳鎮糧站路一房子起火。接到報警後,義烏市消防救援支隊緊急調派大陳專職隊2車14人趕赴現場,成功將火撲滅,由於消防員撲救及時,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一把火,把我新買的洗衣機、空調、電飯鍋都燒沒了。本來想著過幾天搬家,東西都打包好了。沒想到就因為在燒水期間,走出去買東西,也沒幾分鐘,就起火了。」 樓某說。
據調查,當天樓某一個人在租住的家中,用水壺裝了一壺水放到了煤氣灶上燒水,燒了一會兒後把門關上到離家50米的超市買東西。回來時發現自家著火了,火苗已經竄到了2樓。隨後,趕到的消防員及時將火撲滅。由於室內靠牆位置的煤氣灶整體過火,放煤氣灶的桌子已經被燒掉了一部分,現場一片狼藉。
消防部門調查後確認,事故原因為租戶樓某用煤氣灶燒水時,火焰引燃邊上的塑料臉盆引發。根據《消防法》有關規定,樓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無獨有偶,10月21日,在義烏市福田街道羅店村也發生一起類似的事故。當天上午7點多,龔某在租住的房間內用熱得快插電放在水桶裡燒水,忘記拔下來,直接去上班。下午4點,龔某接到電話才知道自家著火了。
「我每次上班前都有一個習慣,就是接一桶水,然後把熱得快放在水裡,這樣下班回來直接插上電就可以用熱水了。以前一直都是放水裡就好了,也沒插電。事發當天也不知是什麼原因,把熱得快放水裡之後直接就把電插上了,自己也沒發現,就去上班了。」龔某說。
據調查,起火原因為通電的熱得快燒乾桶裡的水後高溫引燃可燃物引起。根據《消防法》有關規定,龔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日。
義烏消防部門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燒水用火、用電的時候,人不能離開。家裡要杜絕使用熱得快等極易引發火災的大功率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