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江淮晨報
■ 記者:樂天茵子
一件裝有打火機的快件 " 燒 " 了一車快遞,預估造成經濟損失 80 萬。近日,違規寄件導致快遞車輛失火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已被公安部門成功抓獲,並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同時,合肥市郵政管理局也對違規收寄危險物品的快遞企業開出了合肥對照《反恐法》做出郵政快遞行業首例行政處罰。
快件中的打火機 " 點燃 " 快遞車
今年 3 月 20 日,一輛快遞貨車在浙江義烏甬金高速往寧波方向義亭收費站附近起火。事故造成 2130 票快件以及貨車車廂、輪胎等被燒毀,預估經濟損失 80 萬元。
經查,引起這次火災的是該快遞車輛中的一件裝有一次性打火機的快件,該快遞的寄件地址為:安徽省合肥市經開區某產業園,寄收企業為某快遞公司的加盟企業。
" 任何快遞都不能寄打火機。" 據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在最新《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中,打火機、酒精等一切易燃物品都被納入禁寄遞範圍。" 以往 58 種禁寄遞物品經過細化,擴展到 188 種。" 立案調查後,市郵政管理局對照《反恐法》對涉事快遞企業和主要責任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了行政處罰,這也是合肥對照《反恐法》做出郵政快遞行業首例行政處罰。
兩部門聯合共同打擊寄遞渠道違法行為
涉事快遞企業固然要對此事負責,非法郵寄的寄件人也不能姑息。據合肥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事發後,該局第一時間將案件線索書面移交至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公安局指派肥東縣公安局辦理。
為此,肥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合撮鎮鎮派出所赴皖浙豫三省調查,辦案民警於 7 月 30 日在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獲嫌疑人劉某某。在大量充分的證據面前,劉某某對通過快遞公司非法郵寄打火機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因疫情期間需對嫌疑人做核酸檢測,考慮到看押風險,辦案民警依據行政案件程序相關規定,向夏邑縣警方提出異地執行行政拘留的請求,夏邑警方表示全力配合。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不僅是合肥市第一例對照《反恐法》開展的行政處罰,也是合肥市郵政管理局聯合公安部門共同打擊收寄企業、寄件人違法行為的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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