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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小夥伴在尚廬山後臺留言,希望小編科普一下金額達到了多少算賭博,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找到了在江西打牌到底多少算賭博的資料。
咱們廬山市人,閒暇時間喜歡三五好友聚一聚,搓搓麻將、打打炸彈,或者是鬥個的牛牛,但是小賭怡情,大賭就違法了,那麼到底怎樣算違法,小編來告訴你:
治安處罰法中
關於賭資認定
國家並未有統一規定
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
一些規章制度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參與賭博活動,個人賭資在200以上的,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輕微的,不予處罰;
個人賭資數額500元以上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資金、場所、賭博工具、經營管理、網絡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等條件,或者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等行為。
以下情形之一屬於「情節嚴重」,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公共場所或者營運中的公共運輸工具上設賭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場所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二)一年內曾因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受過處罰的;
(三)誘騙、教唆未成年人賭博的;
(四)發行、銷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五)組織、招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六)人均參賭金額在5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2000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情形的。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聚眾賭博。即為賭博活動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參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為。
(二)開設賭場。即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地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
(三)以賭博為業。即以賭博為常業,以賭博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行為。
只要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上述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就構成賭博犯罪。
一、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二、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三、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四、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五、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朋友間打麻將
只是為了娛樂
但要注意界限
別因一時放縱
造成嚴重後果
資料來源 | 江西法院
編輯 | 小卿
審稿 | 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