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四樹商貿有限公司城北店等477戶企業:
經查,巢湖市四樹商貿有限公司城北店等477戶企業(含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名單附後,以下簡稱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
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公告》,告知當事人我局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規定的時間內,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視為放棄此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和《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我局依法作出吊銷當事人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
因當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經營場所)查無下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我局現予以公告送達。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的,可自決定書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巢湖市人民政府或者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吊銷企業名單.xlsx
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