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你們了,不如不是你們的調解,我真不知該怎麼辦。」近日,一個來自江西的感謝電話打進了我區工商分局,讓工作人員們著實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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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今年1月初,遠在江西省的任先生在網上購買了我區淘寶網富貴寶官方店鋪上一款價格近200元的唐森節能鍋,在收到產品後發現該鍋跟普通鍋並無區別。
任先生說本來是購買的節能鍋,說是可以節約能源,但他發現這款產品,一點節能的效果也沒有。於是他要求店家退貨並賠償。但店家認為這個沒有質量問題,並不退換。無奈之下,他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撥打了我區工商的投訴電話。
接到投訴後,區工商分局高度重視,決定雙管齊下。一方面,責成相關科室、轄區工商所聯合對該企業展開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一定嚴肅查處其虛假宣傳違法行為;另一方面由消委會調解處理有關民事賠償相關事宜。
經多方調查,店主張某在其淘寶網店頁面上對產品「唐森」節能鍋的宣傳含有「唐森節能鍋獨創螺旋工藝,引進德國最新無塗層納米QPQ物理技術防鏽處理,永不生鏽」等內容。
而唐森節能鍋使用說明書的內容為:「鍋體表面採用QPQ技術防鏽處理無任何化學塗層,健康環保,可與不鏽鋼媲美。」張某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擅自編造「唐森」節能鍋通過引進德國最新無塗層納米QPQ物理技術防鏽處理,永不生鏽的內容進行宣傳,宣傳的內容與產品使用說明書的內容不符。
同時,調查過程中又發現:張某在其網上虛假宣傳「唐森節能鍋獨創螺旋工藝,引進德國最新無塗層納米QPQ物理技術防鏽處理」內容,擴大銷量,損害了同行經營者的利益,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區消委會本著為減輕消費者異地調解會增加往返費用負擔的原則,充分利用現代通訊發達的工具,多次通過電話、簡訊、微信與消費者溝通,首先是向經營者宣傳新《消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等相關條款,針對本投訴案件涉及的案由重點解釋了新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即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經營者張某意識到錯誤,積極主動與消費者任某達成和解協議,同意賠償消費者500元。
同時,根據調查情況,按照《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店主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以10000元罰款。
記者 劉婷
來源:新合川報·今日合川網專題《三月消費季·天天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