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在普利托利亞的一個教會活動當中,劫匪突然闖入實施搶劫。在此過程中,一名教眾開槍射擊,兩名劫匪被射殺。
也許很多人都認為,在你的生命遭到威脅的時候,開槍射擊一個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法律角度講,事情絕對沒有這麼簡單。
如果你不能證明你所採用的致命武力的合法性的話,你可能會面臨很多麻煩。
上周,一名前警官維斯推真開槍射殺了兩名闖進Centurion地區 Querencia Ministries教堂的劫匪。當時這兩人正在持槍搶劫教眾。
在搶劫過程中,他們還多次用槍柄毆打牧師的頭部。而且,歹徒發射的子彈還擦傷了一名少年。在這種情況下,維斯推真拿出了他合法槍枝,開槍射擊了歹徒。兩名歹徒被打死,還有一名歹徒在受傷後駕車逃離。
按照維斯推真的律師魯克斯的說法,到目前為止為,維斯推真還沒有受到指控,而且他的當事人也正在全面協作警方的調查:「現在的情況,我沒法透露更多細節信息。但是就目前而言,維斯推真明顯是在自衛。他不僅僅是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的教眾。」按照這名律師的說法,當時一名歹徒把裝著子彈的槍對準了牧師的頭部。在整個過程當中,也是歹徒先開槍。因此維斯推真的做法是在保證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所有人的安全。
什麼時候可以採用致命武力進行自衛?
使用致命武力去進行自衛,是一種比較複雜的問題。南非槍主協會的一名律師為人們解釋說:「從法律角度來講,似乎挺清楚。但是要想把這種法律應用在實際情況當中,很多人都會發現很困難。人們往往要在幾秒鐘之內做出抉擇:你的行為究竟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在法律當中,有兩種環境下人們可以使用槍枝去進行自衛。」
按照他的解釋,其中一種是法律條款的規定,包括你準備逮捕一些人,此人是在你在場的情況下從事犯罪,而且正準備逃跑,或者拒捕。這種人如果逃跑,仍然會對社會構成嚴重的威脅;比如說他一邊逃跑還在一邊開槍。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使用努力制止這些人這麼做。按照習慣法的說法,所謂的自衛可以說是針對那些針對你本人和其他人的襲擊事件。如果為了制止這種暴力事件,你必須採取殺死其他人的做法,那麼你將可以這麼做。
按照他的解釋,如果襲擊者進入類似餐廳或者教堂之類的建築,並且在襲擊者使用強有力的武器,包括槍枝、危險的刀的情況下,你可以使用武力對付他們。
但是要注意的是,你所使用的武力應當和襲擊者使用的武力水平相對應。簡而言之,如果襲擊者使用的不是致命武力,你的生命並不處於危險之下,你也不能採用致命武力進行還擊。
但是在實際的情況下,人們要在幾秒鐘的時間內做出準確的判斷,是非常困難的。在有些特定的情況下,想一想,如果出現很暴力、非法襲擊他人的景象,也許人們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去保護他們自己。
如果你是在自衛的情況下殺人,那麼會出現怎樣的後果?
專家表示,如果有初步的證據顯示你是自衛殺人的,那麼警方會對此事進行調查,隨後將由檢察院來決定你所行使的是不是自衛、或者已經超出了法律允許的範疇。
如果最終你被認定是自衛,那麼整件事情就會結束。
專家表示,在很多情況下會首先以殺人的罪名立案:「就算初步的證據顯示你是在自衛,你仍然有可能會被逮捕並遭到起訴。如果你被逮捕並遭到起訴,你可能會提交一個保釋申請,在你首次出庭的時候,你的律師會向法庭提交這一申請。如果檢察院對你們提供的證據比較滿意,那麼你可能就不會受到起訴。但是如果檢察院決定進行起訴,法庭就會開始審理,並最終裁決你是不是清白的。」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自衛?
歹徒的襲擊現象已經發生、或者已經將要不可避免的發生。
這種襲擊行為本身是違法的。
你為了保護你的生命你的身體安全、你的財產、個人自由尊嚴或者性安全。
為了防止襲擊暴力現象的激化,你必須採取這樣的自衛行為。
你的自衛行為僅僅是針對襲擊者。
你已經沒有任何時間去採取其他的比較不暴力的方式,保護你自己以及你個人的利益。
你在被驚嚇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開槍?
僅僅是被驚嚇,而其他人並沒有做任何可以威脅你的行為,就開槍射擊,是非法的。僅僅是受到驚嚇,不能成為使用致命攻擊的理由。
在此之前,曾經有兩起事件,爸爸在受到驚嚇後開槍打死了他們的兒子。而在此之前,他們都沒有去判斷自己的生命是不是受到了威脅,因此他們的行為是不能夠稱之為自衛的。
這其中,一名父親把自己兒子當成了劫匪開槍打死,結果他被判處10年監禁,暫緩期五年執行。還有一位父親把自己的孩子當成了盜賊,開槍打死,被判處八年監禁,最後緩期五年執行。
那些使用槍枝進行自衛的人,必須經歷過良好的槍枝訓練。這樣可以讓他們在面對生命威脅的時候,保持必要的冷靜和辨別能力。因為在需要自衛的暴力犯罪場合下,往往需要人們在快速中作出決斷,當時已經沒有足夠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