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我訂了一個蛋糕,要求商家當天15時到17時送到,但一直沒有得到回覆,也沒有收到蛋糕。」5月16日,市民江女士向潯陽晚報記者反映,本來只是因為溝通失誤產生了一點誤會,但商家的態度卻讓她十分氣憤。
據江女士介紹,5月13日,她通過使用188元的消費卡在恆盛3號樓的幸福西餅店網站上訂了一個蛋糕,在選擇送達時間的窗口,江女士發現13日的選項無法被選擇,於是點選了14日送達。
不過,江女士表示,她在備註中註明了蛋糕需要在13日15時到17時送到。令江女士沒想到的是,她等到了18時,都沒有等到蛋糕,撥打幸福西餅的電話也無人接聽。
「本來我已經忘記這件事了,結果第二天我打電話時,誤撥給了幸福西餅,沒想到這次的電話接通了。」江女士稱,她將情況反映給對方後,卻得到了「沒義務看備註」的答覆。
「雖然對方在電話裡同意了退款的要求,但態度非常差。」江女士表示,當天晚上她收到了一名配送人員送來的一張消費卡,回家後發現這張消費卡的金額竟然只有128元。於是,江女士趕緊聯繫了該配送人員,得到的答覆更讓她氣憤:「讓我不要就扔掉。」隨後,氣憤的江女士在問清配送人員的位置後,自己開車前往並將這張128元的消費卡還給了他。
17日,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幸福西餅,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在與江女士協商後,雙方已經達成一致。對此,江女士稱,在撥打幸福西餅總部的客服電話後,商家的負責人聯繫了她,「對方已經道歉並根據『超時雙倍賠付』的承諾退還了兩張188元的消費卡」。對於這個結果,江女士表示滿意。
潯陽晚報記者 李超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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