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小編曾經發布一則新聞,點擊紅色文字即可觀看:吳川黃坡鬧市內出現挾持案件,還刺傷民警,真相原來是這樣 ,被瘋狂刷屏。廣大網友紛紛為這英勇行為點讚,為其傷情擔憂時,這也讓紮根基層的派出所民警李青龍的名字被人們所熟知。
該案中的被告人李某強犯故意傷害罪、綁架罪、爆炸罪一案作出宣判,判決其犯故意傷害罪、綁架罪、爆炸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6年,罰金5000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被告人李某強,綽號「三頭」,男,吳川市人,因涉嫌本案分別於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17日、2018年3月23日被吳川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於2018年3月17日被吳川市公安局抓獲;同日被吳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於2018年4月20日被吳川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案件詳情:
2018年3月16日,被告人李某強攜帶毒資到吳川市黃坡鎮找到吸毒人員吳某康(另案處理)幫忙介紹購買毒品海洛因,兩人找到孫某堅(另案處理,在逃)購買價值人民幣2120元毒品海洛因後攜帶毒品離開。
當天15時許,李某強與吳某康來到黃坡鎮新市場附近等車時,吳川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李志偉所長帶領民警李青龍、輔警李潮欽、吳國民等人已接到線報在此等候伏擊,當場將吳某康控制抓獲,李某強見狀即逃跑離開。
民警李青龍見狀,即與輔警李潮欽、吳國民追捕,李某強見即將被追上,即手持一匕首將路邊一群眾挾持以對抗民警抓捕,民警李青龍見狀即持槍上前與李某強對峙期間,李青龍見機上前欲用手奪下李某強手中匕首解救人質,李某強則持匕首將李青龍腹部捅傷後,放開人質繼續逃跑。
輔警李潮欽、吳國民繼續追趕李某強再次持匕首將路邊的被害人黃某南挾持以抗拒抓捕,李某強強行將黃某南拖行幾米後放開黃某南後繼續逃跑,見派出所人員繼續追趕,李某強即持匕首將駕駛摩託車在路邊等人的被害人曹某芳挾持,坐上曹某芳的摩託車,威脅曹某芳開車,並割傷曹某芳。
2018年3月17日凌晨,吳川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前往抓捕。
李某強見被公安民警圍捕,即在出租屋內拿出一瓶煤氣,打開煤氣瓶閥釋放煤氣,並持打火機威脅上前抓捕的民警,揚言要與民警同歸於盡
因房間內煤氣濃度較大,在場民警當即緊急疏散附近居民,並在消防大隊的協助下,強行攻入出租屋內對李某強實施抓捕
李某強見狀,即拿出打火機點燃煤氣,被消防大隊消防車及時噴水撲滅火苗,後李某強被攻入屋內的民警抓獲。
來源:吳川市人民法院 曾昭鶴 湛江公安 掌上吳川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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