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收到熱心市民發來的爆料稱:「2月1日至26日昆明主城區可燃放煙花爆竹啦」,這條消息經「昆明發布」官方公眾號發出,遷安市民看到後可著實羨慕了一番。
消息表示,今年2月1日—2月26日,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五區及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可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但在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公園;室內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海鷗等野生動物聚集覓食、棲息地等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店不得向無成人陪同的兒童銷售煙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其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網友熱議:「建議全國推廣!」
昆明主城區春節期間可放煙花爆竹的消息一發出,就迅速在各大網絡平臺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這才像過年!」「中國味不能丟!」
還有網友評論道:「燃放煙花爆竹,驅趕瘟疫迎新年,是中國人民幾千年的傳統,團圓的親情,就是驚天動地之後濃濃的硫磺味,撕裂夜幕的爆竹煙花聲,是一種心情的釋放。」
更多的網友在網上發聲,向自己所在的城市「喊話」,呼籲「建議全國推廣!」
遷安的市民朋友們,你們希望遷安執行這一方案嗎?,評論區和小編討論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