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豬又稱野豬,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其經營銷售需經行政許可。我們曾多次曝光過攤販當街售賣未經許可的山豬肉,被有關部門查處的情況。而近日,市區綠榕北路又出現了類似的流動攤檔。
從市民提供的視頻看,兩名男子站在綠榕北路中段的機動車道旁佔道擺攤,攤檔上放滿了生肉塊,旁邊擺有一塊寫著野豬肉的招牌。記者來到現場時,攤檔上的生肉明顯見少,看來生意還不錯。發現記者走近,兩名攤販急忙把攤位挪到內側的人行步道旁。賣這個有沒有證件?(有證件。)拿來看一下。(證件沒帶)……
就在民警詢問相關情況時,兩名攤販突然撒腿就跑,很快消失在七彎八拐的小巷裡。隨後,民警對現場的山豬肉和經營工具進行暫扣。現在懷疑他沒有辦理行政許可,也就是來源不明,所以這應該是一種違法行為,是要受到查處的。因為現在當事人不知道跑到哪去,所以我們先把經營物品暫扣起來,接下來我們會繼續尋找剛才兩名當事人,弄明情況,案件再做後期處理。
在沒有合法來源和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此類買賣屬違法行為,同時這種山豬肉沒有經過檢疫,食用安全也無法保證。今後市民如發現類似行為,應及時向森林公安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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