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圩大隊在大轉盤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上午10時,攔截到一輛車牌號為桂D6**70涉嫌超載的綠色重型自卸貨車,經查後發現該車存在載貨超過核定載質量110%以上的違法行為,民警遂依法對其進行開單扣車處置,但是駕駛人練某拒絕馬上簽字,聲稱要先打電話給老闆。
過了不久,就有4輛重型自卸貨車開到地磅周邊,將桂D6**27車輛圍堵在中間後兩個司機便下車離開。當民警想依法將桂D6**70押送去立升停車場時,駕駛員練某則表示車被堵住了,無法移動。
隨後龍圩分局民警到達現場。民警當即詢問誰是現場堵塞道路的4輛重型自卸車的司機,要求將車輛開走,但無人應答。同時,在場地外的路邊還陸續有車輛開來停放。其中一輛車號為桂D0**30的車輛在非機動車道停下後,駕駛員易某就下車上鎖想要離開,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才跟隨民警進入到指定地點。經查,現場這些車輛均屬於梧州浩升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或者掛靠的車輛。練某駕駛桂D6**70載重73.84噸;陳某駕駛桂D6**27載重72.94噸;黃某駕駛桂D6**85載重74.86噸,3輛車司機都實施了駕駛貨車載貨超過核定載質量110%以上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依法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並監督了兩輛拉瀝青的車輛卸下超載的載物,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隨後龍圩公安分局對涉嫌阻礙執行職務人員進行處置。其中陳某、黃某於6月3日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龍圩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梧州浩升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鍾某,於6月4日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龍圩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