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以金字塔式傳銷方式詐騙錢財的CKB168有限公司五名嫌犯之一黃文晨(Wen Chen Hwang,音譯)因欺詐與電信欺詐罪被判刑。黃將入獄21個月,出獄後接受獄外監管3年,並處以巨額罰款。此前,黃文晨已被羈押17個月,並接受了獄外監管3年。
在法庭上,加州中區聯邦法院法官費舍爾(Dale Fischer)對罪犯黃文晨所涉罪行施以量刑宣判。黃文晨在審判前的陳述中對其以前的所作所為表示了反悔。
根據聯邦證監會的文件,2016年12月2日,黃文晨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2015年8月底,聯邦調查局根據掌握的證據對黃文晨等其他4名嫌犯實施了抓捕行動。
▲洛杉磯加州中區聯邦法院大廈
根據法庭文件,黃文晨1962年出生在臺灣,1985年移民來美,被捕前為南加州羅蘭崗居民,自2006年起從事商務活動。
證監會的文件指出,黃文晨從未在證監會登記註冊為經紀人,但卻實際從事經紀人的活動。檢方表示,從2011起,南加及紐約地區的五名華人被告參與了由香港CKB公司發起的金字塔式傳銷騙局,該公司對外公開的名稱還包括嘉高賓尼CKB集團、眾富168有限公司和網絡兒童最佳教育有限公司等。
黃文晨在審判前的陳述中說,她從2011年起至2013年一直在線經營,一年之後發現公司有許多問題,但她並未停下,而是繼續非法經營。黃文晨在陳述過程中不斷拭淚,其辯護律師表示,黃之前沒有犯罪記錄。
黃文晨目前保釋在外,居住在爾灣其兒子的家中,她將於今年6月7日到聯邦法院登記入獄。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CKB公司金字塔式傳銷騙足遍布美國東西兩岸、加拿大,甚至臺灣、香港等地。黃文晨等利用華人的親友關係,引誘紐約、洛杉磯和舊金山以及海外數百華人加入投資。他們的欺詐活動從2011年春天開始,持續了約3年,涉案金額達3000多萬美元。五名被告在從中扣除了650美元後,將其餘的資金轉移給了其他參與騙局的各層級傳銷者。
黃文晨及其同夥誘導會員每人投資1380美元,即可獲回饋積分(Profit Reward Points),其中有750美元是現金回饋,此外還包括隨時間增值的公司未上市股票。該集團表面看來是銷售1000多美元的動畫教學產品,其實真正獲利的來源,是包含在這套教育產品之中的750美元可增值內部認購股票。
刑事律師鄧洪曾表示,金字塔式傳銷者聲稱他們的多層次推銷是合法的,但當執法部門裁定公司收入並非源於其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而是源於會員的會費或投資時,即會採取相關調查。當受到執法部門懲處時,受損嚴重的常是那些不明真相的新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