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緣由是,是北京源頭愛好者作為原告,起訴本地被告誠德鎳業有限公司、瑞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公益訴訟案。誠德在2017年之前是私企,現在雖然改制成國有企業,環境欠帳卻並不能因此而豁免。
根據原告對訴訟請求的解釋可知,被告誠德的環境汙染損害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長期超標排放廢氣;二是工業廢渣隨意堆放在鐵山港碼頭邊。
原告代理律師特別指出,被告竟然長達15個月二氧化硫超標排放!
對此,環保主管部門下達了20餘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未及時修復脫硫塔旁路擋板破洞,部分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氣經脫硫旁路排放口直接排放。可是被告一直沒有整改,最終環保局責令其擴能項目立即停止生產,限期進行改造。
然而,這一嚴重危害環境的行為在被告誠德稱「只是因為設備老化,脫硫塔被腐蝕、穿孔,只有少量的廢氣流出」,企圖一筆帶過。
「難道一個偌大的企業15個月連一個破洞都補不好嗎?」
面對原告代理律師的詰問,被告被懟的啞口無言。
被告誠德不僅在沒有獲得環評的情況下就開工投產,而且在在相關部門下達責令改正的通知後仍不停止違法行為,導致北海鐵山港的環境受到嚴重破壞。
直到2017年,被告才勉強新建了脫硫塔和在線監測設備,花費了五千萬之多。已經於2017年11月投入使用,現在監測數據均達標。
最右為被告誠德新建脫硫塔 2019/02/25
不禁要問:為什麼在長達15個月的汙染中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呢?
只有在被告環境賠償的數額不低於企業正常環保設施投入的金額的時候,企業才會重視日常環保設施的投入。基於此,原告主張不低於5000萬的損害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