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14時許,鄧州某村村民劉某甲一直未婚且長期居住在哥哥劉某乙家中,趁無人之際,將一樓臥室內智力低下的嫂子無名氏強姦。
經南陽耿介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鑑定,無名氏為重度精神發育遲滯,無性自我防衛能力。
被告人劉某甲,男,1970年出生,漢族,文盲,務農,住鄧州市。因涉嫌強姦罪,2019年6月13日被鄧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19日因疾病被變更為指定監視居住;
2019年7月11日,經本院批准,與次日被鄧州市公安局逮捕。
河南鄧州市人民檢察院2020年5月10日發布案件信息,被告人劉某甲涉嫌強姦起訴書!
本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甲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其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劉某甲到案後如實供述,認罪認罰,可酌情從輕處罰,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至四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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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