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攜帶一些必要的防身工具是可行的,不過,要掌握合法防衛的分寸,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只是一線之間,工具固然是工具,即使是板磚也是可以傷人的,關鍵看是如何使用!當然,沒必要的話,真心不用帶,有這東西壯膽,慫人也變得膽大了!後果很嚴重!!!
不過對於某些易怒的司機朋友來說,甩棍往往會成為尋釁滋事和傷害他人的「利器」,所以會遭到警察的盤問,不過依然在合理合法的範疇,最多予以沒收,不算違法行為。
甩棍最早作為一款警用自衛警械使用,由於它屬於鈍器防禦型器械,所以民間百姓也可用它作為防身器械,它的優勢就在於能申能縮,攜帶與使用起來都十分的方便,放在車上就更加方便了!國人對甩棍的喜愛,特別是在電影《殺破狼》熱映之後達到頂峰!
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攜帶一些必要的防身工具是可行的,不過,要掌握合法防衛的分寸,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只是一線之間,工具固然是工具,即使是板磚也是可以傷人的,關鍵看是如何使用!
現在公安機關認為公民使用甩棍違法,依據《人民警察法》和警械目錄處罰的。《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械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沒收違反規定持有的人民警察警械,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上放置甩棍沒有明文規定詳細說明,肯定不違法,應該叫違規,有明文規定管制道具屬於違法,但遇到警察檢查看到有這個東西存在也是不允許的。
另外,在各行各業的保安隊伍中配備也是不被允許的,保安行業有配備的橡膠棍,以備日常巡邏的執勤時作為防身武器。
其實大家可以把甩棍換成較長的極光手電筒,如果遇到事大多都是在晚上,遇到危險直接照眼,長點的手電筒也會起到防身保護作用。
最後,希望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戒驕戒躁不路怒,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