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某,男,22歲,2016年11月1日因故意毀壞財物被隆陽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在隆陽區看守所。
11月1日凌晨2點左右,我在家還沒有睡,和「老車」吵過架,心裡梗著,想到「老車」的白色別克車經常停在家門口,想把他車玻璃砸了報復他。
我開車從家出來,給小伴段某打電話,約了他一起去砸車。我倆來到「老車」家門口,看見他的車停在監控下面,怕被監控拍到,我倆輪流跳起來用帶來的電棍砸攝像頭。砸壞攝像頭後,我倆再去砸了「老車」的擋風玻璃。
當日下午,我和小伴段某兩人就被隆陽分局抓獲歸案了,等待我們的將是漫長的鐵窗生活。
去年來,區委、區政府採取有力措施,開展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截至目前,城區已布設公共區域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1000餘個,每年投入的建設維護費達1000餘萬元。織密的「天網」,在打擊犯罪、破壞行為和反恐處突等工作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顯示出了強大威力。凡破壞監控系統行為,公安機關必將嚴懲不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罪,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特別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