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獲悉,發生在今年5月的北京某小學保安猥褻兩名女童案,近日已被提起公訴,檢察官建議對涉案保安從嚴懲處!
據了解,本案發生在北京某小學校園內,被告人在教室用嘴蹭被害人臉部、頸部,並將其中一名7歲女童帶至另一間教室摸胸。該7歲被害人的母親是涉事學校老師,被告人實施猥褻時,其正好來教室查看孩子的學習情況,發現孩子不在,就去走廊裡喊孩子。孩子聽見媽媽的喊聲,就從教室裡跑了出來,被告人則從教室的後門偷偷溜走。據悉,被害人在案發後出現晚上不敢睡覺等恐慌情緒。檢察機關在了解這一情況後,為被害人提供了心理救助和專業社工幫助,被害人的情緒得到緩解。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被告人的行為涉嫌猥褻兒童罪。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本案的被告人屬於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其對年僅7歲女童實施性侵行為,應從嚴懲處。針對辦案發現的校園安全管理漏洞,尤其是對保安的聘用、管理等方面問題,檢察機關和學校進行了溝通交流,向學校送達了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在涉及校園安全犯罪案件中,向涉案學校送達一號檢察建議,已成為海澱區檢察院未檢辦案的一項機制。
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閆歡
支持我們請點讚或使用評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