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們好!非常 excited 地向大家宣布:本公號將推出一個名叫 「英語音樂」 的新原創系列!
本系列目前的規劃內容共有五十多集,廣泛地覆蓋了各種音樂類型(搖滾、R&B、鄉村、黑人音樂等)以及主題類型(基督、聖誕、體育等);所收錄的歌曲要麼是膾炙人口的金曲,要麼是極具代表性的經典之作。
總之,當你認真學完這個系列之後,你將會對英語世界的音樂文化有一個全面的初步了解。
我對 「英語音樂」 的定位是:藉助音樂的魅力,激發起大家學習英語的興趣。不過,請大家注意 —— 「激發學習興趣」 與 「提高英語能力」 是兩碼事兒。
我們常聽人說:學好一門外語最重要的是 「興趣」。但依我看來,這句話只正確了一半。因為當我們透過現象看本質,我們就會發現:興趣本身不會讓你學會一門外語,而是你因興趣而投入的學習時間讓你學會一門外語。
當然,除了 「學習時間」 之外,「正確方法」 也很重要 —— 但歸根到底,還是投入學習時間更重要。
君不見,很多人雖然沒有用我的學習方法,但還是能夠學會英語、鋼琴 ... 說白了,就是因為他們投入了足夠多的學習時間(哪怕他們是被老師、家長逼著學的)。
但雖說 「興趣」 本身不能讓你學會一樣東西,我卻非常同意一句話 ——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我認為,高水平的教育者能有效激發學生的興趣,引導學生主動投入學習時間;而低水平的教育者則通過 「嚴格要求」,逼學生被動投入學習時間 —— 雖然短期來看,兩者都實現了 「投入學習時間」 的目標;但長遠來看,前者必然優於後者。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 「膚淺教育」 這個概念 —— 我認為,提高學生興趣的最佳方法是 KISS(Keep It Stupid & Simple)。通過 「英語音樂」 這個原創系列,我將為大家親身示範 —— 我本人會如何把 「膚淺教育」 運用到英語教學的實踐上。
接下來請大家觀看 「英語音樂」 的首集內容《搖滾起源 — 貓王的故事》(本視頻錄製於大約兩年前,當時的我長得還不是特別帥 )。
埃爾維斯·普雷斯利 (Elvis Presley) 被視為 20 世紀中最重要的文化標誌性人物之一,他常被尊稱為「搖滾樂之王」 (King of Rock and Roll) ,或簡稱「王」 (the King) 。
每當他演唱情歌時,總會吸引一堆女性歌迷,就像公貓會吸引一堆母貓,因此普雷斯利有一個叫做 「Hillbilly Cat」 的暱稱 —— 中文裡我們把它翻譯成「貓王」(比他的英文譯音名字容易記多了),但美國人都叫他 Elvis 。
貓王的歌好聽是好聽,但具體是什麼原因,讓他成為影響美國流行文化深遠的一代巨星呢? 為了更好地為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回到 50 年代的美國,從當時的社會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
在 50 年代的美國,音樂的傳播除了通過收音機以外,出現了一個新的主要媒介 —— 電視。
大家可以想像:電視剛問世的時候,價格肯定要比收音機昂貴。因此,買得起電視的都是美國中產階級以上、以白人為主的群體。因此在電視上出現的大多是 「三觀正」 的音樂,反映了白人主流社會的保守基督教文化。
相反,「搖滾」 則是 「挑戰社會現狀」 的代名詞 —— 譬如說貓王在電影《Jailhouse Rock》(監獄搖滾)的表演,在當時被認為 「把監獄正面化」、「毀三觀」。貓王唱歌時抖腳扭臀的習慣,在當時也被認為是極其不雅的動作。但這種節奏明快、瀟灑奔放的音樂很快獲得了年輕人的喜愛。
以下是電影《阿甘正傳》的片段 —— 患有腿疾的阿甘給了貓王獨特舞步的靈感(當然,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
搖滾樂起源於黑人 R&B 音樂(Rhythm & Blues,即「節奏布魯斯」)。由於當時的美國社會對黑人的歧視相當嚴重,有一位叫做 Alan Freed 的電臺DJ,在播放這種黑人音樂時為其取名「Rock and Roll」(即 「搖和滾」),希望這個新名字能讓白人聽眾更容易接受這種音樂。Alan Freed 也因此被尊稱為「搖滾之父」。
隨著黑人音樂慢慢被美國白人主流社會接受,有一些唱片公司發現:如果讓一個白人歌手唱同樣的黑人音樂,唱片銷量會更高。但他們同時也面臨一個問題:絕大部分白人歌手唱不出黑人音樂那種感覺。而這時候,從小在美國南方長大、出身貧苦但深受黑人音樂薰陶的貓王就應運而生了。
將在下一集 「英語音樂」 中,我將和大家分享更多貓王的音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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