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中國消防
近日
廣東東莞一名租客被
依法拘留十日
原因是在公共樓道內給電動車充電
引發火災
(一直強調電動自行車不要入樓入戶,你們咋就不聽呢)
2021年2月18日04時23分許,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長安鎮沙頭濱河路一出租屋發生火災。指揮中心立即調派長安消防救援大隊前往處置。現場火勢於04時32分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員傷亡。該起火災為電動車違規停放在出租屋三樓通道引發,火災造成多人被困,經過消防指戰員的不懈努力,將被困群眾全部救出,無人員傷亡。▲22時許,侯某某將電動自行車放置在3樓樓梯口充電
▲次日4時許,充電中的電動自行車起火
經火災現場實地勘察、調取監控視頻、詢問當事人等證據材料,認定事主侯某某,因在租住的出租屋三樓通道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涉嫌存在過失引發火災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侯某某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下一步還將繼續追究二房東的相關責任。總公司地址: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東海泰禾廣場13號樓722-727室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晉安區嶽峰鎮塔頭路122號真望大廈23層13—16號廈門分公司地址:廈門市湖裡區殿前街道馬壟路2號中智啟達科創大廈433-1室安溪辦事處地址:安溪縣鳳城鎮鴻業嘉輝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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