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銀都關注了,你還在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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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量網民在微信中傳播一段時長約10秒的小視頻。視頻中一名男子正在打撈疑似地溝油的液體,視頻拍攝者稱「此為高安汽運城一家名為蘭州拉麵」的麵館使用的為地溝油。
首先小編對此事先不做判斷,可是對於此視頻是否已經尋求了真相,如果沒有,到時候得出來的結論不是視頻中所說發生之事,這樣的話是不是會讓汽運城的這家蘭州拉麵店名譽遭受到損害,最後可能導致店主的生意都無法做下去。
不管真相如何,小編也在此溫馨提示此家餐飲店的老闆,衛生環境有待改善。
隨著微博、微信的興起,由於成本低、傳播快、影響大,謠言傳播從口口相傳的「舌尖上的謠言」,搖身一變成了如今的「指尖上的謠言」。「求轉發」「求擴散」「求幫助」「某某地出大事了」等信息充斥著微博、微信。
近幾年,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大家普遍認為「寧可信其有」,這也可以理解。不過,小編也提醒各位 粉絲、市民朋友,看到未經證實的消息,千萬別轉發。到最後不僅害了別人,嚴重的時候更會害了自己。
網絡謠言危害
傳播網絡謠言會危害國家的安定,攪亂社會秩序,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
●擾亂了社會秩序,嚴重損害了我國網際網路的形象和公信力。
●誤導民眾,造成社會動蕩。
●誤導輿論,不利於事件真相的說明。
造謠傳謠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網絡傳謠、洩露個人信息等行為正式入刑。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散布謠言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高安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