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發布《關於對小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情況通報(三)》顯示,2021年1月23日,對彭某、王某威等人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預示著小牛在線案件已經升級為「集資詐騙」。
非吸立案怎麼變成升級了集資詐騙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有著明顯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佔有集資款,集資詐騙行為人將資金騙到手後,則想方設法將資金據為己有,也就是對集資款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目的一般不是佔有公眾存款本身,而是佔有公眾存款所產生的利益,即賺取利息差,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人對所吸收存款的用途、去向一般比較清楚,造成「存款」損失往往出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集資詐騙罪的最高刑期是無期,而非吸的量刑要輕很多。
從目前的已經宣判的案件來看,如果案發後行為人具有歸還能力,並且積極籌集資金實際歸還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則具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發後行為人沒有歸還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沒有實際歸還,則具有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
此外,1月26日,深圳警方懸賞取證,點名小牛資本等12個典型案例,投資者可登錄官方公眾號《深圳公安》、《深圳經偵》提供舉報證據,或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舉報,根據舉報信息給與最高5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