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發布《關於對小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情況通報(三)》顯示,2021年1月23日,對彭某、王某威等人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預示著小牛在線案件已經升級為「集資詐騙」。
此前1月16日,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發布《關於對小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情況通報(二)》顯示:已對彭某、李某立等63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下午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調整集資詐騙罪的刑罰結構,加大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懲處力度。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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