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玉東大道某小區某超市老闆田某到玉東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超市被人盜刷了將近12萬元的商品。
田某說,日前盤點發現超市裡的商品雖然銷售出去了,但是錢卻沒到帳,經向超市收銀員詢問,這些商品全部是被一名叫「小五」的年輕男子以銀行卡付款方式「刷走」的。
田某隨後實際操作,終於弄清楚「小五」實施詐騙的伎倆:超市因沒有安裝刷卡機,「小五」每次選購商品後選擇銀行卡進行「付款」,當收銀員把「小五」提供的卡號及應付金額輸入收款系統後,收銀機便會立刻打出小票,導致收銀員以為已收款成功,實際上銀行卡並沒有支付任何款項。
田某調取了超市銷售記錄發現,「小五」自今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到超市進行「購物」67次,共「刷走」價值119451.6元的商品,致使超市損失慘重。
接到田某報案後,玉東派出所所長蘇文杰立刻帶隊介入調查,並指派民警曾乾光負責案件偵查工作。
△嫌疑人黃某旭
曾乾光很快就查明了「小五」的真實身份:黃某旭,男,17歲,玉州區名山街道榕樓村人。確定嫌疑人身份後,曾乾光便帶隊前往黃某旭經常出入場所實施抓捕但未果,民警決定在事發超市進行伏擊。6月4日中午,黃某旭出現在田某的超市裡時,被伏擊的民警一舉抓獲。
到案後,黃某旭對自己利用超市收銀系統漏洞,67次詐騙超市近12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黃某旭供述,一名叫趙強(化名)的朋友曾在該超市上過班,今年3月間,趙強告訴他,該超市收銀系統存在著漏洞,「可以利用銀行卡付款方式騙點商品」。於是,他開始到該超市「實施操作」騙商品。
黃某旭表示,他詐騙的商品多為香菸、啤酒、紅酒等,而他騙到真龍、中華高檔香菸,啤酒等商品後就和朋友「共享」。直到他被抓後,民警竟無法收繳到任何贓物。
目前,因涉嫌詐騙罪,嫌疑人黃某旭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丨玉林晚報
值班編委丨劉飛鋒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