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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紹開始前,先簡要講一下科技創新券。
創新券,就類似於今年年初疫情期間,政府發放給咱們個人的消費券。但消費券不是現金,不能直接花,需要搭配現金抵現用。
就比如,我領了一張100元的消費券,要在超市買夠200元的東西才能用。相當於我自掏腰包100元,政府補貼我100元,既刺激了消費,又普惠了個人。
而創新券,針對的就不是個人了,而是中小微企業。道理一樣,企業領了券,就可以去科技服務機構進行消費抵現了。而咱們檢測行業,就是技術服務業的一種。
例如,一家小企業領了創新券,他送檢他的產品,原本要花2萬元,現在就能用券抵1萬,自己只需再掏1萬。既扶持了中小微企業,又給檢測機構帶來業務。
但是,在創新券使用中,由於相關支付平臺的一系列要求,使其產生了另外一個特點,就是會讓企業客戶更傾向於前端付款。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在合同生效後,客戶往往要先打款,才能儘快使用創新券。
咱們檢測機構,作為苦逼的乙方,絕大多數情況下,甲方「爸爸」都是要求後端結帳的,既是說,最後等報告交付給「爸爸」的時候,才能拿到錢。
更有些比較過分的「爸爸」,即使給了報告,也暫時不給錢。。。
創新券前端結帳的特點,可謂是對檢測公司的重大利好。可是不料。。。卻發生了如下事件,大家可以點擊下面文字跳轉閱讀。
太豪橫!「警察來了也只能協商」,這家檢測公司「火了」;創新券政策被用來耍「套路」……
原文很長,但信息量很大,留言區也很熱鬧,建議大家耐心看完。
今天發的第二篇文章是事件後續,大家感興趣的可以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