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4月27日訊:據臺灣媒體《工商時報》報導,錢櫃林森店發生大火,由富邦產險、新光產險等負責承保不同的產險項目。
據指出,富邦產險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僱主意外責任險及僱主補償契約責任險,每一事故的傷亡合計最高可理賠6000萬元(新臺幣,下同);至於新光產險則承保內部裝修、營業等產物保險,承保金額上限2600萬元。
臺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在26日上午11時發生火警,經臺北市消防局派出55車、近180人救援之下,雖然火勢在半小時撲滅,但仍造成5人死亡,多人還在救治中。
據指出,錢櫃林森店有向富邦產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及僱主責任險、僱主意外責任險及僱主補償契約責任險,其中公共意外責任的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體傷責任3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合計最高6,000萬元等。
不過,對於錢櫃投保的金額,富邦產險表示,該公司承保錢櫃公共意外責任險、僱主意外責任險及僱主補償契約責任險,客服於事故發生時立即主動派員前往提供客戶及傷員必要的協助,待完成相關查勘後將儘速協助客戶辦理後續事宜。錢櫃投保金額系客戶資料,未取得客戶同意,保險公司無法代為表示意見。
至於未來產險實際理賠金額都需要等火場開放入內經鑑定之後能確定。(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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