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為治療性病,便開發廊賺錢,但在髮廊因無證經營被查封後,她竟然通過賣淫賺錢來治病……
記者今日從廣州市白雲區法院獲悉,該名女子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仍進行賣淫活動,構成傳播性病罪,被判處半年有期徒刑。
賣淫賺錢治療性病
2019年1月12日,女子陳某在其租住的202房賣淫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據陳某供述,她於2015年得知自己患有梅毒性病,為治病,她來廣州開發廊賺錢,2018年髮廊因無證經營被查封,於是她通過賣淫賺錢治病。
在被逮捕之前,陳某曾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了兩次。可怕的是,均有病歷證實在這期間,陳某的性病並未治癒!
當公訴人員問及案發當日是否有賣淫行為時, 陳某回答道:「賣淫的行為是有,我覺得這個(梅毒性病)是不會傳染的,我跟我老公這麼多年也沒有傳染。」
劃重點:
注意!!!
嫖客有否感染,這不影響被告人傳播性病行為的認定!
法院判決構成傳播性病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而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其犯罪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
為此,判決被告人陳某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繳獲的嫖資1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律知多D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溫馨提示:
請大家潔身自好,耐得住寂寞,扛得住誘惑。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章程 通訊員 雲法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陳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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