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西區大營門地區道路沿線增設了很多新的交通標誌、標線,特別是一些交通禁令標誌、標線十分引人注目,天津交警在此提示駕駛人路過一定要注意觀察並遵守交通標誌和標線指示,避免違法。
為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減少交通事故,為市民提供良好出行環境,今年2月份開始,對河西區大營門地區部分道路通行方式進行重新調整並設置24小時單行路,近期這些道路沿線新增了不少交通標誌、標線。
浦口道的廣東路至大沽南路段調整為西向東單向通行,而浦口道的九龍路至廣東路段一直為機動車西向東單行路。
圖一
圖一中為一組位於廣東路臨近浦口道交口處的標誌、標線,右側的交通標誌為禁止向左轉彎標誌,紅色圓圈中的黑色左轉箭頭及輔助圖案、文字表示,前方路口禁止機動車向左轉彎。此處路口地面上,黃色左轉導向箭頭及黃色叉形交通標線組合而成的是禁止左轉彎標記,用於禁止車輛左轉彎的路口或區間。配合上述禁止左轉標誌可知,該路口方向禁止機動車左轉,同時駕駛人還須注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9條規定,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因此,機動車行至該路口方向不但禁止左轉,也禁止掉頭。
圖二
從圖二顯示的廣東路浦口道交口北向南方向畫面中可以看到,該方向則禁止機動車右轉,且地面施劃的禁止機動車右轉標記很少見。
因此駕駛人應特別注意行車中遵守該交通禁令標誌標線指示,車輛從馬場道方向沿廣東路由北向南行至該路口,只能直行或左轉浦口道。
此外,該照片左側遠處的八邊形紅色底、白色「停」字標誌牌是停車讓行標誌,大營門地區其他道路沿線近期也新增了不少此種交通禁令標誌。表示車輛應在停止線前停車瞭望,確認安全後,方可通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此處設置了「停車讓行標誌」,更要求車輛在駛入路口前須觀察交通情況,確保安全通行。
(天津政法報 焦軒 劉媛 攝影/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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