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微博在湘潭朋友圈引起熱議
有網友對福星路與雙擁北路十字路口最左邊車道只能掉頭不能左轉了提出質疑
開車幾年都走得好好的,現在咋就只能掉頭、不能左轉了。9月16日下午按照微信群裡@在雨中行走 說的位置,我來到了福星路與雙擁北路十字路口,發現路地面噴塗上了機動車掉頭交通標誌白色弧形實線,這就意味著車輛如果前行左轉,很可能算違規要被罰款。 那麼,這樣設置掉頭標線合理嗎?我問了一位過路的計程車司機,他提出質疑:「究竟是為了道路疏通緩堵,還是為罰款設的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法無禁止即可為。如果,哪位駕駛員在此車道左轉被扣分和罰款,建議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
有網友還曬出處罰單
坐等
終於官方出來一個公示
好了,之前的罰單作廢
統統給予教育處理
請大家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我們一起創建文明城市
特別感謝認真的湘潭人
法制湘潭,有你有我
湘潭開車群眾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