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09:14,吧友「東家的小耳朵」發貼《為什麼家樂福不可以開具發票》,內容如下:
去家樂福去買了一堆東西,去開票時卻被告知木有發票,直接用購物小票報,為公家報過東西的人都知道,這樣的小票沒有公司眉頭,公司財務根本不承認,就平時去些自營小店都有,不知道像家樂福這樣全國連鎖性的為什麼居然木有,大潤發是統一機打發票,就連時代超市一千元以下手寫,一千元以上機打的,難怪家樂福越來越不景氣了?
吧友「11世事無常110」跟貼:可以打稅務局舉報電話。吧友「qq511wwwwwww」跟貼:它購物小票有發票章的,可以直接報。吧友「東家的小耳朵」跟貼:現在一般公司發票沒有抬頭都是不承認的,我們公司連油票都必須寫抬頭,不可以寫車牌號。
小編有感:在任何情況下,無論購物數額,超市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開發票,更沒有個人和單位之分。超市不開發票是偷稅漏稅行為,因為開了發票,超市要向國家繳納一定的稅款。市民遇到這種情況,應保留購物小票,然後撥打12366或向當地稅務部門進行投訴,會有工作人員前去調查處理。
另外,據小編據了解,通常情況下超市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有些商品不在開具專用發票之列。因為開具增值稅專票的貨物必須用於生產,而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此外,有些從事批發經營的超市,上述物品也可以開具專用發票。
建議吧友「東家的小耳朵」和建湖家樂福超市有關人士進行溝通,正常情況下,是可以開具發票的,不過銷售小票是要回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