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被熟人借錢一直不還?他向你借了多少?
有新聞報導這麼一件事:何姑娘和小馬是相識多年的朋友。去年5月,小馬說資金周轉不開,向何姑娘借3000塊錢,何姑娘爽快答應。後來小馬一直以種種理由不還,微信上一口一個承諾,拖了一年多,何姑娘忍無可忍,拿著支付寶轉帳憑證和厚厚一疊微信聊天記錄把小馬告上法庭。法官當庭判小馬10日內必須還錢。
這個新聞有個細節很有意思——借款3000元。為什麼是借3000元,而不是1000元或者5000元?這裡面恐怕還是很有學問的。
為什麼借出去的錢不多,很多人事隔多年依然耿耿於懷?
「當年大學畢業前,一個同學問我借了50塊錢,錢不算多,那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120塊,還是一直記到現在,22年了。」一位45歲的朋友說。
「上大學的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才300塊,同學沒錢買車票回家,我把口袋裡唯一一張100塊給他,後來就杳無音信,到現在已經十幾年了。」一個三十出頭的朋友說。
雖然借出去的錢遠沒有傷筋動骨,但很多人一直耿耿於懷,來來回回想了很多年。
是心疼錢嗎?
大部分人回答,不是,或者不全是。
「50塊錢多嗎?當然不多,但我一直有一種被利用的感覺,他把錢看得比我還重嘛,如果現在讓他做個選擇,一邊是一千塊錢,另一邊是永遠不認識我這個老同學,我想他無疑會選擇錢的!」那位22年前被借了50塊錢的朋友憤憤地說。
心理專家認為:借貸關係是一種特殊的人際關係,和普通人際關係的不同之處在於,當借貸發生時,借方把自己的利益事先支付給另一方,借貸之間的保障是彼此間的信用,所謂信用可以理解為,人際關係的兌現承諾的能力,如果能在規定期限內還錢,信用度比較高;沒有兌現的話,那這個信用度為0。本來應該完成的人際交往,成為未完成的狀態,這在你內心就會有一種未完成事件的感覺,所以很多年都不會忘記。
談到借錢不還者的心理,專家表示,有的人借錢不還,錢並不多,這樣的人,他們人際界限不清,也就是說在他看來,人與人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他會覺得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找人借錢是理所當然的事,那麼借錢不還也是理所當然的事。這種人在和他人交往中,會無端侵入他人界限,使對方感受到被侵犯的感覺,很顯然,在和這些人交往時,另一方是很難受的。
這跟人的平均收入有關,現在人工資至少三千以上,當他拿出3000塊的時候,也不覺得困難,很容易答應借錢。
電話的第一要義是顯得你很重視對方,而不是敷衍他。也許借錢的人因為內心尷尬而不好意思直接給你打電話借錢,但是被借的這一方也是用簡訊拒絕,則有點不近人道。當然,如果你的決定是借錢給對方,而不是拒絕,那麼無論數額多少,都可以用簡訊回復。既然你剛好就決定要拒絕他,那麼不妨放下手中的事情,打個電話,安撫一下處於劣勢、焦灼的她,而後也請她理解你的苦衷。
假如遇到親友借錢,自己又實在無力幫忙,坦誠說明客觀情況。當然,前提條件是對方也能認同,這樣,不僅不傷害感情,還會加深彼此的理解:哦,原來我們都一樣,都不是很富有呢。這種情況尤其適合同學、朋友之間互相「拆借」。同學和朋友,一般都是年齡相若,經濟收入狀況都差不太多,而且所有的大項支出又差不多。你需要買房,他也需要買房,你要結婚,他還正好準備要孩子呢。諸如此類。總之,如果是和自己年紀差不多的同學和朋友借錢,大可以以情相待,大打苦情牌。
如果你結婚了,恭喜你,你又多了一條拒絕別人借錢的理由。老公、老婆什麼時候最好用?背黑鍋的時候最好用。
這一招需要兩口子心神領會、互相配合,最後還不是為了將自家日子過好,有什麼的呢?
這年代,誰有個錢還擱身上啊,早就讓它錢生錢,找出路了。可以說自己剛好買了一筆理財產品,半年期或者一年期、兩年期的,視對方借錢緊急程度而定。總之就是在他需要用錢的時候,你剛好存到銀行裡了,還拿不出來,總之就是這麼不湊巧。「要是你提前10天跟我說就好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