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播唱歌是為了出名、為了賺錢,但是不應該把這一切建立在影響我們業主正常生活和休息的基礎之上啊!" 近日,家住甘井子區泉水的王女士反映自家樓上,有一名男子每天晚上唱歌直播,嚴重幹擾了她的生活," 感覺都要神經衰弱了。"
主播唱歌業主崩潰
王女士家住甘井子區泉水 K3 區一棟樓 4 樓,今年 3、4 月份以來,租住在 6 樓的一名男子每天晚上開始直播,歌聲給王女士帶來了很大困擾。" 每天晚上 8 點至 9 點開始直播,經常播到 11 點鐘左右。" 王女士說,該名主播一般是說一會兒再唱一會兒歌,所唱歌曲從網絡歌曲到流行音樂全都有。
" 唱歌的聲音很大,再加上房子隔音不是很好,我在家裡就能聽到,在樓道裡聲音更大。" 王女士說,偶爾唱一次聽了可能還不錯,但連續唱幾個月就是折磨了," 每天晚上我都無法靜下心來,感覺都要崩潰了。"
王女士說,她每天早上 6 點 30 分出門上班,因此晚上通常在 10 點鐘左右睡覺," 樓上唱歌,臥室裡聽得清清楚楚,有時候我就戴著耳機睡覺,有時候乾脆在聲音小一些的客廳睡覺。"
" 這都幾個月了,真受不了了,再這樣下去,我都要神經衰弱了!" 王女士說,為此她多次撥打報警電話,還多次向物業、街道社區投訴,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民警到場勸說讓他小點聲,不要擾民,有時這名主播還不給民警開門。這名主播好像是租房子住,社區也聯繫了房主,也不知道怎麼談的,反正這個人晚上還在直播。"
唱歌擾民有法可依
據了解,目前越來越多的人從事直播行業。因為直播的特殊性,經常是在晚上甚至凌晨還在直播。直播本身沒有什麼錯,但是如果幹擾到鄰居就不對了。近年來,有關主播直播擾民的投訴越來越多,有些甚至為此發生衝突。有專家表示,直播產生的聲音擾民現象已成為一個新的社會問題。
《大連市環境保護條例》規定: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使其排放的環境噪聲符合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每日 22 時至次日 6 時,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從事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娛樂、遊戲等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款。每日 12 時至 14 時、20 時至次日 8 時,禁止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裝修活動;違反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予以警告;警告後拒不改正的,處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罰款。
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 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業主可起訴要求停止侵害
北京盈科 ( 大連 ) 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認為,樓上主播的不當行為,影響了業主的正常休息,侵犯了業主的生命健康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 2 條的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主播的行為侵害了業主的健康權,業主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
王金海律師建議業主最好能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問題,如果主播是租房直播,業主可以進一步找房東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業主可以到街道司法所求助,由司法所出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業主可以將房東和主播一併起訴,這樣通過房東來制約主播的不當行為。半島晨報記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