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治超新政施行已很多天了,各地執行效果有所差異,針對「一超四罰」更是有著不少來自底層的呼聲,部分企業和司機並不抱怨嚴格執法,而是為執法不公而感到寒心,要求統一執法標準的意見和建議正日益增加。
治超為何屢禁不止?在於利益糾葛太多。
一方面,在「小散亂差」的公路貨運行業,超載超限似乎顯得積重難返,一些企業和司機都在靠它謀生和賺錢。
另一方面,治超被一些企業和司機痛恨稱為「制鈔」,在於在此背後潛藏一條利益鏈,企業和司機為違規上路需要疏通,而「關係網」「帶路人」等則無孔不入。
「一超四罰」在一些地區被爆無法落實,甚至治超本身依舊成為一個擺設,也讓更多人相信,源頭治超還要加入對執法隊伍從嚴監管和懲處,而這又有兩大難點:
如:新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規範了路面執法行為,明確了治超處罰自由裁量權,甚至每種情況處以違規者多少罰款金額都做了具體部署。
可是,這些對於執法工作的詳細部署,雖然體現了有關部門做好相應工作的誠意,但不得不說,在對執法疏漏或違規執法等情況上,治超新政其實還應公開措施。
而這並非不夠信任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是防患於未然。此前,許昌路政執法人員凌晨非法追車、攔車,導致惡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傷。這樣情況理應被避免。
如:治超新政執行初期,有關媒體即爆出河南某地交警在超限站執法期間「不作為」,當時還引起路過司機對執法人員執法不公、無人監管執法者等發出了質疑。
再如:黑龍江交警被曝設崗收錢放行超載車,雖說官方回應渡口設卡為治超,但是不管能否取信於人,最後其惡劣影響已經造成,對執法的嚴肅性帶來了損害。